8月4日凌晨1点30分,广东湛江霞山村,两个独居孩子被破门声惊醒。当地村委会带着数名陌生人,在民警见证下,将他们从睡梦中拖入一场荒诞的“防疫排查”。
事情一出,舆论炸了。
有人认为当地突发基孔肯雅热疫情,要尽快排查传染源。况且官方也说联系了孩子母亲,12次没接电话,而且家长之前有过拒绝配合的情况。对此,家长说自己夜班不能带手机,白天愿意配合,但没人采纳她的建议。
也有人说半夜闯家门抽孩子的血,不管什么理由,方式太粗暴。
讨论之前,首先我们先要厘清一个基本常识。虽然小孩有发热症状,但基孔肯雅热一般无法人传人。既然如此,谁来定义“紧急”,基层的“自由裁量权”究竟有多大。
其次,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未成年人一般的医疗行为,需要征得监护人的明确同意,紧急救治情形除外。
但这个时候,“监护人”三个字,就像是被人撕掉的标签,没人提,也没人想起来。
无论是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还是各司其职地预防有可能出现感染病例,基层人员想要第一时间按照处置流程完成排查,初衷是可以理解的。
“抽血可以,但谁来为孩子的安全感和尊严买单?”这是家长的质问,也是公众对某些防疫陷入形式主义的质疑。
真正的公共安全,不是靠绕开规则来实现的,而是尊重每一个个体的权益,让人既有安全感,也有信任感。
否则,所谓的安全就会沦为借口。
编辑: | 秦扬轲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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