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陶淳说法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

2025-01-06 18:38:36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通过买卖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子女,而实际上,孩子并没有支付购房款,如果将来子女离婚了,或者不赡养老人,父母还可以要回房子吗?小李的父亲老李把名下的一套房子,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小李夫妇,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七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合同中其他条款均为空白。


随后双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产证上写的是小李的妻子小张的名字。几年后,小李夫妻感情不和离婚了,于是老李将小张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房屋。老李认为,当初房子是卖给儿媳小张的,但对方始终没有支付任何购房款,所以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而小张认为,房子是老李赠与自己和小李的。当初是为了少交税费,才以买卖方式,把房子过户到小张名下,名为买卖,实为赠与。


对此,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房屋不予返还,这又是为什么呢?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老李和小张的房屋买卖合同中:


1、对于房屋的价款支付以及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没有明确约定;

2、房屋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

3、在未支付任何钱款的情况下,老李就将房屋过户登记至小张名下;

4、诉讼之前,老李从来没有催要过房款。


通过以上几点可以认定,双方不属于真实的房屋买卖交易,这个合同就是一个典型的“虚假意思表示”,因此合同无效!那么,既然合同无效,老李又为什么不能要回这套房子呢?民法典146条同时规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针对隐藏在虚假意思表示下的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是有效,要看它是不是合法,如果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就是有效的;如果是非法的,则无效。本案中,双方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是“房屋赠与”行为,该行为合法有效,而且已经履行完毕。


因此,法院认为老李要求返还房屋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编辑: 陶淳
责编: 朱晨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老李房屋合同小张行为法律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16
国内最大巴洛克建筑群 换“冬装”“蓄势”迎客
东方番茄酱2025/11/19
01:39
迪士尼迎“秋假”大客流 网约车“定点听单”缓拥堵
时讯2025/11/18
00:13
雅思变雅雅!郑思维错穿搭档球衣 紧到脱不下来
时讯2025/11/17
00:07
超60万人!菲律宾爆发超大规模游行 要求反腐问责
时讯2025/11/17
03:45
记者观察:“退休市集”不退休 人人都有出彩的机会
时讯2025/11/17
00:08
韩国提议举行朝韩军事会谈
时讯2025/11/17
00:42
日本多位前首相批评高市早苗涉台错误言论
环球交叉点2025/11/17
00:10
美航母打击群进入加勒比海!特朗普释放对话信号
时讯2025/11/17
04:51
气温下降各类电加热衣走红 价格差异大
时讯2025/11/17
00:08
要钱买iPhone17遭拒 泰国女子枪杀警察男友
时讯2025/11/16
00:07
泰国国王携王后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圈
时讯2025/11/15
00:07
接受日媒采访 郑丽文明确表态:“一个中国”
时讯2025/11/15
13:19
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的预防与干预指南
申康科普2025/11/15
00:10
中方会见泰国国王和王后 泰国国王:中泰是至亲
时讯2025/11/14
00:07
警告高市早苗涉台言行 外交部日英双语连发六帖
时讯2025/11/14
01:25
开车叼牙线棒被处罚 交管部门:原认定不当 已依法撤销
时讯2025/11/14
01:03
乒乓球前世界冠军滕义受贿近1.2亿 获刑14年
时讯2025/11/13
00:10
目标2000枚 伊朗加速导弹生产应对以色列威胁
子午观潮2025/11/13
02:17
首次来中国巡演 这架飞机才是旅客心中的样板机
看呀STV2025/11/12
00:07
英国警方披露抓捕画面:钱志敏在床上被捕
时讯2025/11/1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