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家住德州路20弄的阚先生反映,
说他家一河之隔属于三林镇,
目前建设了三林足球公园。
自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
他就球场灯光、噪声扰民,
开始了漫长的投诉之旅。
直到今年,
三林足球公园才在球场增设了遮光布,
这光污染算是解决了。
不过,
球场上呐喊声、吹哨声等噪声,
依旧无解。
而阚先生又发现,
这个足球场地的规划是公共绿化。
而尚未建成绿化前,
这样的带征土地临时使用,
也要有规划部门等单位的认可,
可这边手续不全,
说白了,属于违规用地。
三林足球公园共有两片8人制足球场,由三林镇政府下属三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网上订购单片场地,每小时价格为901元。阚先生说,这里从2020年年中开始建设,同年12月第一次开灯。不过,这里的规划用地为公共绿化而非足球场。
阚先生 投诉人: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管规划法规定,任何土地上的使用开发,都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使用的话,有临时使用许可证,这是法律规定的。(记者:这边有吗?)我向浦东新区规资局申请信息公开,浦东新区规资局给我的回复是,查不到任何申请。
就此问题,阚先生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举报,市级部门调查后认定,这片地块的确存在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并将违法线索移交给了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不过,浦东城管部门却又将相关投诉下发给了三林镇城管中队。
阚先生 投诉人:这个问题,我向浦东新区进行了反映,浦东回复我说,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又转给三林镇政府处理这个事情。
对此,三林镇方面表示,根据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带征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此类带征地由所在街镇进行日常管理以及临时使用的监督管理,一般临时使用期限为两年。因此,三林镇有权管理眼前的地块。
陈洁 三林镇城管执法中队队长:这块土地是拆后带征地。对于带征地责任主体管理部门,由街镇负责,可以合理运用,盘活相关资源用于公益性,包括体育设施类,口袋公园文化设施等方便老百姓使用,这是可以使用的。
另外,市级部门也有文件提出,社会力量可以申请利用尚未明确用途的城市空闲土地、储备建设用地等建设临时性室外健身设施,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三林地区体育设施欠缺,因此才利用这块带征地建设了室外足球场。
陈洁 三林镇城管执法中队队长:根据这两条文件,我们认定为该土地不存在违法用地。
阚先生说,三林镇城管中队提到的这份"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意见"中,确实有可以临时用地建设场馆的表述,但对于是否需要报批、如何报批、谁来批准,并没有专门规定。而根据上位法来看,临时使用土地不报批,显然就是违法违规。
阚先生 投诉人:为何到了这里,一个政府下属直属企业,出现了违法违规的行为,他们就认为是合法了呢?这个疑问太大了吧。
记者也注意到,浦东新区发布的这份《带征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十三条其实已经明确:需要临时使用带征地的,应当经带征土地所在区域的责任主体初步审核后,报区规划资源局;经区规资局、区城管执法局、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联合会审同意,签订临时使用协议后,方可使用带征土地。然而这些手续,三林镇方面并没有办理。
陈洁 三林镇城管执法中队队长:临时用地手续,体育设施类我们也跟相关规资部门沟通联系,这方面镇里和规资部门,文化口上,确实没有去申请审批,我们下一步建议相关负责人单位,进一步沟通和联系。
而更为严重的问题是,这块足球场 从2020年建设投入使用至今,已超过了相关规定中的两年期限,而其每小时收费910元,在同类足球场地中也不算便宜。
三林镇只是 "带征土地" 管理的责任主体,为什么可以越过众多区级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会审",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呢?
三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张玉珍 三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我们镇里作为日常管理的主体,我们又是临时使用不是长期使用,而且关于带征地的相关管理文件,我们临时使用变废为宝,为居民着想的,而且在三林镇镇域居民诉求上去做的这个事情,所以后续我们会再沟通调整程序问题。
这样的回答,
只能说是"答非所问"
即便是出发点正当,
也不等于行为的正当;
何况之所以强调依法行政,
是因为只有程序的合法合规,
才能保证具体行为不会荒腔走板。
三林镇作为一级政府,
当然对依法行政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
一个程序上的错误,
究竟要如何处理,
我们仍将继续关注。
记者:吴浩亮
摄像:陈斌
编辑:王国林、沈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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