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赵某在电商平台的店铺里网购了一组锂电池,花费1867元。使用了两个月后,他突然以“质量不好”为理由,向商家申请“仅退款”。
由于此时已远超七天无理由退货期。赵某虽然一直称电池质量不好,但却拿不出相应证据,因此商家拒绝了他的退款申请。不过,商家也提出,愿意上门取货并进行免费的质量检测,但被赵某拒绝。
随后,赵某又以“锂电池无法寄快递”为由,直接向电商平台申请仅退款,获得了平台支持,直接退款成功。商家向平台申诉无果后,决定到法院起诉赵某还钱,一审法院驳回了商家的诉请,商家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改判商家胜诉,判决赵某返还商家货款1867元。
法院认为,首先,赵某并未举证证明锂电池存在质量问题,其次,商家愿意售后,并不存在过错。
“仅退款”规则设立初衷,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不良商家。但实施过程中,该规则被频繁滥用,加剧了电商平台的恶性竞争,影响了经济良性发展,引发了大量诉讼。电商作为提供交易的平台,擅自同意消费者的“仅退款”申请,无疑是滥用“仅退款”规则,将风险转嫁于商户,造成商户“货款两空”,有违公平原则。
据了解,从今年4月开始,多个主流电商平台已逐步取消“仅退款”服务,原有的“退款不退货”申请,将交由商家自主处理。
| 编辑: | 冯家琳 |
| 视频编辑: | 赵沁蓝 |
| 责编: | 陈敏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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