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某地一家私企供暖公司,投资三个多亿,获得30年特许经营权,但仅仅运营了5年便被当地主管部门强行接管了。
理由是“涉诉多、负债高、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群众投诉量居高不下,对供热现状极为不满,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等”。
然而讽刺的是,据企业向媒体反映,公司亏损原因之一竟然是,每年有1万多欠费户里“1000多是人情关系户”,“甚至还有一个法院的工作人员直言已经几年没有交过暖气费了”。
至于相关部门说的“群众投诉多”,企业拿出数据反驳——3万多用户只有100余件投诉,在定西市23家供热公司里投诉率排倒数第二。
尽管企业存在异议,但当地先是一纸律师函,一个月后才又补了份《接管通知书》,便匆匆接管了企业。如今,宏源公司的30年特许经营权,只履行了5年就戛然而止。
无独有偶,山东博兴一家投资4亿、运营15年的民营供热企业,也遭遇了一模一样的套路:政府想借名义发债被拒,提出入股收购被拒,随后就以“供热不达标”为由,用“先下接管通知再开听证会”的操作,强行收回了特许经营权。
今年5月20日,国内首部专门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法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国家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等领域。
同时明确: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征收、征用财产,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征收、征用财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然而,接连发生的两起事件,却让我们看到某些地方“重引进、轻履约”、“人情大于天”的怪象;看到对地方治理“选择性执法”和“权力滥用”的质疑,看到对“权责界定不清”“程序正义缺失”的诟病。
西北的冬天很冷,但比寒冬更凉的,恐怕是民营企业的信心。这与中央反复强调的“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顺便说一句,供热是北方百姓冬天能不能暖和的民生大事,最后可能买单的还是咱们普通住户。
| 编辑: | 秦扬轲 |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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