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案件聚焦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女司机撞人后折返现场,算不算肇事逃逸呢?

2021-04-02 18:42:58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依娜  陈敏佳

2021年4月2日6时45分许,上海青浦区城中西路五厍浜路东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查,系吴某(女,23岁)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上址时与一过马路的行人(系在校中学生)发生碰撞。目前,吴某已被警方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初步排除酒驾、毒驾嫌疑,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吴某驶离事发地点一段距离后,重新返回事故地点查看情况。目前,被撞中学生正在医院接受诊治。


律师说法

傅建平 

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1. 肇事司机的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


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行人在斑马线上拥有最高的路权,尤其是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就相当于是长时间为行人亮起的绿灯,机动车必须进行礼让。


根据视频来看,司机不但没有让行,且速度较快,构成交通肇事。


2. 肇事司机的行为是否属于逃逸?


根据视频和报道内容来看,司机发现撞人事件后,并没有马上停下来拨打110或者查看小孩伤势,而是开了好几个路口以后才折回来。


从这个情况来看,应该属于逃逸。至于折回来的行为,应当属于对逃逸行为的反悔,所以还是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 司机应当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a. 看事故认定责任:司机在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还是全部责任?


b. 考量后果:如果被害人只是一般皮外伤,即使司机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也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有的事故中被害人当时没事,但最后导致颅内出血,重伤、死亡的情况,司机也被认定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依娜 陈敏佳 编辑 沈佩佩)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青浦肇事逃逸中学生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6
国务院决定:免去曾国卫职务
时讯2026/01/27
00:10
谦称“新人”登台行抱拳礼 62岁李连杰将出演短剧
时讯16小时前
00:07
张又侠、刘振立被查 军报再发声!
时讯1天前
00:08
62岁演员甄子丹获颁荣誉博士 谈香港电影业萎缩
时讯2026/01/27
01:03
上海53岁男雇主病逝12分钟 36岁女保姆疯狂转账
时讯2026/01/26
00:24
委内瑞拉代总统:让伤害我们的人留在华盛顿!
环球交叉点3天前
00:56
黄金创下40年来最大单日跌幅!原因直指特朗普
时讯1天前
00:07
重磅!特朗普宣布:他将担任下一任美联储主席
时讯2天前
00:46
公安局原副局长入股情色场所参与分红还通风报信
时讯21小时前
00:45
印度暴发疫情!或人传人,致死率高达75%
上海早晨直播间2026/01/26
00:08
惊险!美国捕蛇人被92公斤巨蟒缠住拖行
看现场3天前
00:15
李昊无缘最佳门将 “没拿到冠军是最遗憾的”
时讯2026/01/25
00:09
俄方邀请泽连斯基:莫斯科见普京!我们保障安全
时讯3天前
00:20
鸠山由纪夫表态强调:高市应撤回错误言论并道歉
时讯2026/01/27
00:32
印度爆发尼帕病毒疫情 死亡率高达40%到75%
时讯2026/01/25
01:33
招惹我就弄死你?太原一国企董事长打人被行拘
时讯2026/01/27
00:43
《解放军报》连续第三天发文 再评张又侠被查!
时讯1小时前
00:06
打虎!正部级孙绍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时讯3天前
01:54
“血汗钱”不翼而飞 银行“甩锅”谁来说不?
子午观潮1天前
00:07
解放军报:军队越反腐越坚强越纯洁越有战斗力
时讯2天前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