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近日,有一名香港女子身藏8把“仿真枪”企图入境内地,在罗湖口岸被海关截获。7月19日,经刑事技术鉴定,这批“仿真枪”已达到我国“枪支”的认定标准,涉案当事人已被刑事立案处理。据悉,罗湖海关今年上半年,共计查获武器弹药及仿真武器案件31起,查获各类武器弹药、仿真武器及配件共计644件。
据海关关员介绍,当时,这名涉嫌走私枪支的香港中年妇女只背着一个大背包,里面装着两包用牛皮纸包裹、用透明胶带缠得严严实实的可疑物品。面对海关官员的询问,该女子一口咬定里面只是“玩具”,但是“五花大绑”的包装和不同寻常的重量,却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怀疑。
海关关员果断拆开包装一看,发现里面装的并不是什么玩具,而是几把沉甸甸、明晃晃,做工非常精美的枪。关员初步判断,这8把全是仿真枪,绝不是普通的玩具枪。最终,经刑事技术鉴定,这批“仿真枪”已达到我国“枪支”的认定标准。
罗湖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近来执法的情况来看,有些旅客对枪的认知存在误区,以为只有能发射子弹的才是枪,香港店铺能买到的仿真枪只是玩具枪,这是不对的。
一直以来,我国对枪支、仿真枪的认定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通常,除制式枪支以及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外,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认定为枪支;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为仿真枪。而有些所谓的“仿真枪”,其实具有很强的杀伤力。所以说,并不是只有能发射子弹的才是枪,只要枪口比动能达到一定标准,同样也可能被认定为是枪。
海关也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的相关规定,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均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各类武器弹药进出境,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彭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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