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如厕时遭气枪误杀!江西南昌警方8月7日发布的一则通报,让55岁农民工老游的生命悲剧,终于有了“盖章认定”的说法。
通报显示,7月6日夜间10点半左右,老游在位于南昌红谷滩的工地附近上厕所时,被正在附近开车游走捕猎的两名村民误以为是猎物而开气枪击中、当场身亡。11点多,工友们下班时发现他迟迟未归后报警。8日凌晨1点50分左右,警方在距离工地宿舍约800米的田地里发现了老游的遗体,其头部位置有明显外伤。尸检报告显示,老游脑部有钢珠样的子弹物,肛门部位有待排泄物,推断是在上厕所之前就出事了。事发次日,涉事村民自首,随后被刑事拘留。
公开资料显示,事发工地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的山背熊家村,距离南昌市区约15公里。老游参与施工的,是国道G320南昌县相关路段的工程。该路段全长49公里,分多个标段建设,计划于今年年底建成通车。从地形情况看,这里本就是丘陵地带,附近的山林中曾有野猪等野生动物出没。据此推测,这或许就是事发当晚,两名村民游走捕猎的原因。
老游的悲剧,也许并非偶然。首当其冲要追问的议题就是,非法持枪与非法行猎的乱象及其管理。事实上,最近几年来,江西、湖南等地已接连发生多起非法狩猎过失致人死亡案,行猎者大多持有长杆气枪,有的还备有夜间专用的热成像仪,遗憾的是,仍然没能阻止行猎者的误判。
悲剧的发生,首先源自于行猎者的获利动机。在部分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狩猎习惯尚存的地方,仍有人会通过出售猎物来获利,有的猎物甚至还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野生动物。同时,认知上的盲区和侥幸的心理,助长了非法狩猎行为的猖獗。一些狩猎者打着“气枪不属于枪支”“狩猎非保护动物不违法”的旗号,淡化狩猎行为的违法违规性质,随意而冲动地扣动扳机。
但事实上,根据《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只要符合一定 致伤力标准,气枪也属于枪支的一种。而且,枪支的制造、销售、购买、持有和使用等各环节,都有严格管理规定。即使是相关行政管理机构 出于安全原因组织的狩猎队,也会对枪支的持有和使用,划定严格的范围。越界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非法持枪与非法行猎,围绕着如何赔偿的问题,老游的悲剧中也透露出了更多尴尬与无奈。
公开报道显示,55岁的老游来自湖南新化,已育有三子,且三子均已成年,母亲八旬高龄,他是家里的经济支柱,靠接零活为生。其家属提供的考勤表显示,今年6月,也就是他不幸遇难的前一个月,他在工地打卡上班25天,其中仅有一天出现了迟到或早退的情况。据老游的工友介绍,该工地最近在进行混凝土作业,经常施工到夜里11点之后才能下班。此外,该工地是露天开放的,没有设立公共厕所等设施,工人通常是就近找隐蔽地方解决。
悲剧发生之后,老游的家属试图从犯罪嫌疑人和工地两个方面同时寻求赔偿。但犯罪嫌疑人表示,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无力承担高额赔偿。而工地方面的索赔也不太顺利。调查显示,老游的用工合同,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实际签署合同的用工单位并不认可老游的死亡属于“工亡”。相关工程的总包方“中交路桥”项目负责人则表示,愿意给予25万元的人道补偿,但同样强调,不认可“工亡”的说法。一是事发时老游已经下班,二是事故中存在第三方的刑事责任。
目前,在南昌市人社局建议下,老游的家属正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主张权益,相关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但值得注意的是,涉事的中交路桥劳务分包体系暗藏玄机,最近三年来,与其合作的劳务公司涉及至少23起劳动纠纷,全部都与“拖欠工资”和“超时工作”有关。一名匿名工人透露,包工头要求签8小时考勤,实际干16小时,多出的工时算“自愿加班”。
对于此次气枪误杀事件,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沈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刑法角度来看,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目前还需要追问的是,枪支的来源及其合法性问题,这方面应当要等待警方的结果。如果涉案枪支属于管制范围的话,还可能再追加刑责。同时,本案中涉及到的社会治安管理疏漏问题,也应当由相关部门按照程序来进行调查和确认,并作出针对性的改善。
沈亮同时表示,老游的悲剧还折射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模糊界定与农民工工伤认定的维权困境。一般情况下,工作时间内发生的死亡应当属于工亡,但对于老游的遇害算不算是工亡,他的家属和用工单位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并因此而进入了司法流程。但可以确认的是,悲剧的发生与相关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是有关联的。因此,本案不应止于刑事追责,更需推动将劳动者权益保护纳入安全生产,让制度防护网真正兜住劳动者的生命尊严。
编辑: | 翟静 阮丽 |
责编: | 金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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