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陈阿姨与丈夫经法院调解离婚,将结婚增配的公房一隔为二,两人各住一间。
前夫再婚后,陈阿姨深感不便,只能搬出。前夫之后拆掉隔断、打通房屋,与现任妻子同住。
陈阿姨起诉要求恢复原状,赢了官司,却因前夫生病没能执行完成。
如今房屋征收,前夫已去世,他的现任妻子认为:“你征收前没住这里,不是同住人,一分钱拿不到!”
陈阿姨真的没份吗?

本期申房在线,律师为您剖析:
离婚调解书写的“一隔为二”还有效吗?
搬离多年,还能算同住人吗?
前夫去世,他现任妻子能独占征收款吗?
律师的结论出乎很多人意料:
陈阿姨有权分,原则上以一半为基准
两次胜诉判决,就是她的底气,“征收时没住”不等于没有资格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也绝不辜负手握证据的人。
看律师如何为陈阿姨算清这笔“迟到多年的账”。
| 编辑: | 俞欣怡 |
| 视频编辑: | 姜辉 |
| 责编: | 金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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