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案件聚焦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网红“罗大美”被害案一审宣判:主犯余金生死刑

2025-10-24 16:25:00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5年10月2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余金生抢劫、故意杀人及被告人沙玉姣、杨恒抢劫一案,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三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金生、杨恒与被害人尚某锋(网名“罗大美”)三人时有交集。余金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知道尚某锋系“网红”且比较有钱,因自己长期赌博急需用钱,便与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杨恒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2023年7月初,杨恒受余金生指使,多次约见尚某锋未果。7月5日晚,杨恒再次通过微信将尚某锋诱骗至余金生住处后离开,余金生诱骗尚某锋并将其手脚捆绑控制,伙同沙玉姣驾驶车辆将尚某锋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亲戚闲置的平房内,期间多次对尚某锋进行威胁、恐吓,胁迫尚某锋向沙玉姣转账二百余万元。7月7日凌晨,余金生在与尚某锋独处期间,采取用衣服勒颈部、短刀割刺颈部等方式将尚某锋杀害,并将尸体掩埋于红薯窖内。作案后,余金生、沙玉姣二人返回南阳,将作案刀具、塑料胶带、绳子及尚某锋所穿衣物抛弃。7月7日下午,余金生返回掩埋尸体现场,对掩埋尚某锋尸体的红薯窖再次填埋。


南阳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金生、沙玉姣、杨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余金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杀人灭口,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余金生主动提起抢劫犯意、预先准备作案工具、指挥策划并具体实施抢劫;沙玉姣积极参与预谋并实施了看管被害人、提供收款账户、作案后毁灭罪证等行为,二人在抢劫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杨恒事前参与预谋抢劫,诱骗被害人至余金生住处,但未参与后续抢劫及分赃,在抢劫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施亚娟
视频编辑: 冯家琳
责编: 吴依娜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06
联合调查组通报湘雅医院研究生坠江离世
一眼看天下18小时前
00:52
伊朗一打撑不住了!日本释放8000万桶石油储备
时讯21小时前
01:43
联合国16位专家呼吁日本道歉 外交部回应
蓝厅之声2026/03/11
00:06
俄罗斯确认以军空袭黎境内俄大楼
时讯2026/03/10
00:06
事关油价!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声
时讯18小时前
00:23
高市早苗身体亮红灯?会议现场一度难以起身
时讯2026/03/13
00:32
莫慌!关于国际油价暴涨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声
权威发布17小时前
00:06
伊朗称袭击美军中东三大军事基地
时讯3天前
00:06
伊朗称打击美军4个空军基地 摧毁超80%重要设施
时讯1天前
00:06
哈梅内伊次子上任 朝鲜表态
时讯2026/03/11
00:06
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人发表公开声明
时讯14小时前
00:11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敢来伤害我 坚决打回去
时讯3天前
00:07
约30国发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联黎部队遭袭
时讯2026/03/12
00:24
全国人大代表杨小华:建议男女厕位按1比2设置
时讯2026/03/10
00:33
美官员曝:特朗普拒绝普京提议将伊朗浓缩铀运往俄罗斯
时讯3天前
00:05
重磅!三部法律,表决通过!
时讯2026/03/12
00:06
伊朗新任最高领袖穆杰塔巴:我看电视才得知当选
时讯2026/03/12
00:30
建议将物业管理条例改为服务条例 住建部采纳了
时讯2026/03/10
00:06
应越方邀请 王毅、王小洪、董军将赴越南
时讯2026/03/13
00:34
代表建议:工作不满10年休5天年假规则该调整
时讯2026/03/1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