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网购一族请注意!这些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

时讯

2017-01-13 17:18:04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沈倩


在实践中,一些经营者会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类型进行扩大解释,一定程度上架空了无理由退货制度,往往导致消费争议发生。

为此,办法明确,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包括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同时,还列举了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但该法对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未加以明确。实践中,有的经营者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


为此,办法对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进行了界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办法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此外,办法还规定,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予以处罚。



退货时,赠品需要退回吗?办法提出,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运费谁来承担?办法明确,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最晚什么时候能收到退款?办法明确,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编辑:余寒静)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Knews网购 7日无理由退货 暂行办法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06
联合调查组通报湘雅医院研究生坠江离世
一眼看天下3天前
01:15
斩断美国退路?拉里贾尼之死恐改写战争走向!
东方快评1天前
02:42
2月增速创15年新高!上海外贸喜迎开门红
时讯2天前
00:52
伊朗一打撑不住了!日本释放8000万桶石油储备
时讯3天前
00:33
夫妻欠下2.45亿后移居英国 英法院:承认中方判决 可追讨
时讯2天前
00:06
事关油价!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声
时讯3天前
00:32
莫慌!关于国际油价暴涨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声
权威发布3天前
00:06
57波打击发动!伊朗对以色列心脏地带展开袭击
时讯2天前
00:23
高市早苗身体亮红灯?会议现场一度难以起身
时讯2026/03/13
00:06
伊朗称袭击美军中东三大军事基地
时讯2026/03/14
00:06
伊朗称打击美军4个空军基地 摧毁超80%重要设施
时讯3天前
00:06
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人发表公开声明
时讯3天前
00:33
美官员曝:特朗普拒绝普京提议将伊朗浓缩铀运往俄罗斯
时讯2026/03/14
00:11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敢来伤害我 坚决打回去
时讯2026/03/14
00:07
约30国发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联黎部队遭袭
时讯2026/03/12
00:05
重磅!三部法律,表决通过!
时讯2026/03/12
00:48
拉里贾尼确认遇难!伊朗公布细节
时讯1天前
00:50
六国发布联合声明 加总理构建“中等强国联盟”
时讯3天前
00:06
内塔尼亚胡:拉里贾尼已死
时讯2天前
00:06
伊朗新任最高领袖穆杰塔巴:我看电视才得知当选
时讯2026/03/12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