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相伴13年的爱犬被毒死,她辞职追凶1000多天,北京首例宠物犬中毒刑事公诉案终于迎来一审结果。朝阳法院认定被告张某某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案件中,小区内有11只宠物狗中毒,其中9只死亡,均因误食含氟乙酸钠的鼠药或农药。张某某在法庭上并未明确说明投毒理由,有媒体此前披露,他因不满狗叫、犬只在三轮车上撒尿等问题心生厌烦。
法官指出,被告将浸有鼠药的食物丢在公共区域,其危害对象并非特定犬只,任何经过的动物都可能中毒。这是一种对公共安全的威胁,更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本案的判决意义在于,它再次明确:动物的生命不该被随意抹杀,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也不应被粗暴对待。法庭在判决书中写道,“个别群众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并非投毒者实施极端行为的理由。”和谐社会不仅需要人与人之间的理解,更包括人与动物、人与环境的共生。判罚的背后,是对生命价值的再次强调,也让更多人意识到尊重动物,是文明社会的底线。
| 编辑: | 游玮 |
| 责编: | 周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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