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因最新的追偿情况,再度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
9月4日,案件当事人崔丽丽向媒体透露,此前处于搁置状态的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等相关劳动仲裁案,现已正式收到传票通知,确定将于9月23日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次,崔丽丽新增了对约50万元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追偿诉求。今年3月,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作出裁决,判定崔丽丽所在公司需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总计113万元。加上此次新追偿的50万元,即将开庭审理的这起劳动仲裁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60万元。
对于此次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律师岳雪飞分析指出,在常规认知里,工伤多是指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在崔丽丽一案中,其醉酒状态与被性侵伤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因此,醉酒因素并不能阻碍其被认定为工伤。而且,崔丽丽遭遇性侵的情形,完全符合“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标准,所以应被认定为工伤。
岳雪飞认为,这起工伤认定案件突破了传统对于工伤认定范畴的固有理解,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判定提供了重要参考,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从社会影响层面来看,崔丽丽的维权行动,极大地鼓舞了众多可能遭受类似职场侵害的女性,让她们有勇气站出来,勇敢揭露曾经遭受的不幸遭遇,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 | 秦扬轲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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