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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直接入驻或系统接入全国平台

时讯

2025-03-26 15:49:14 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就《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管理办法》答问


近日,教育部印发《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聚焦更好发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服务社会、支撑监管的作用,着力保障家长学生和各方合法权益。


《办法》明确全国平台功能定位,推进大规模应用。强调全国平台是全国统一的校外培训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一网(官方网站)三端(家长端APP、机构端APP和管理端APP)为校外培训全流程监管和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支持家长学生通过全国平台选课、支付、退费、评价、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持培训机构按照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直接入驻或系统接入全国平台,通过全国平台介绍、展示、售卖相关课程和服务。支持主管部门依托全国平台开展预收费监管、风险预警、执法监督等工作,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数智化水平。


《办法》明确相关方职责权限,推动共商共建共享。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平台建设优化和运行维护,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文件,制定统一技术标准。省、市、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全国平台推广应用,将本区域内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平台全流程监管。银行等资金监管机构、相关应用方等按统一技术标准适配全国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办法》构建分级服务保障体系,提升支撑服务水平。全国平台设立专门服务团队,统筹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定期组织相关培训,负责处理各级各类用户技术接入等相关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相应人员服务,负责本区域内校外培训政策解读、培训机构管理、家长学生应用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培训机构提供专门客服服务。各相关方负责所涉内容相关服务保障,共同提升全国平台的服务保障水平。


《办法》规定,有关部门依托全国平台会同资金监管机构落实国家资金监管要求,建立培训机构信用监管体系,积极探索校外培训智能化监管新场景,提升监管效能。各有关主体及关联方,应建立健全严格的信息安全制度,严格落实保护数据安全责任,依法依规使用相关数据,确保信息安全。


《办法》提出,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公益支持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所需资源、技术和服务,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服务效能,久久为功支撑“双减”政策走深走实。

编辑: 周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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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育培训校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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