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北京托育机构水电气热即日起执行居民价

时讯

2022-09-30 17:26:33 北京日报

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本市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即日起,北京托育机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价格。

《通知》聚焦价格政策执行环节,明确了托育机构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的标准和范围。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托育机构范围由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确定。其中,水电气执行现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户标准,分别是6元/立方米、0.5103元/度、2.63元/立方米。

供热执行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标准,市热力集团中心大网供热的,执行24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的价格标准,燃气(油、电)锅炉供热的,执行30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的价格标准。

据介绍,享受优惠价格政策的托育机构需满足独立计量条件,由市政公用企业按照“一户一表”的方式装表到户;如市政公用企业仅抄表至所在建筑总表,托育机构应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可由市政公用企业与所在建筑总表缴费单位,依据用户的计量情况、往期缴费凭证、服务合同等信息,通过定比、定量方式核算用量。《通知》还明确了“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的分担方式。

对于托育机构执行优惠政策的申报和退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托育机构需持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作为认定凭证,向市政公用企业提出执行优惠政策申请,用热需在供暖季前向市政公用企业提出申请。申请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截止前,托育机构可再次向市政公用企业提出申请。若托育机构申请终止或改变经营范围的,应主动、及时将变化情况告知市政公用企业和区卫生健康部门,停止享受优惠价格政策。

此外,为进一步强化价格政策执行监管,避免托育机构退出后仍享受优惠政策等不合理情形,市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健全托育机构退出监管机制,动态掌握托育机构信息。《通知》明确了区卫生健康委通过官方网站等方式对托育机构项目存续情况进行公示。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及市政公用企业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及时了解托育机构最新备案情况。《通知》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政策执行中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的监管责任。

按照我国“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到2025年,每千人口将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据有关部门初步测算,届时北京将有约2000个托育机构可以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预计每年降低托育机构负担约4000万元。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06
联合调查组通报湘雅医院研究生坠江离世
一眼看天下17小时前
00:52
伊朗一打撑不住了!日本释放8000万桶石油储备
时讯19小时前
01:43
联合国16位专家呼吁日本道歉 外交部回应
蓝厅之声2026/03/11
00:06
俄罗斯确认以军空袭黎境内俄大楼
时讯2026/03/10
00:23
高市早苗身体亮红灯?会议现场一度难以起身
时讯2026/03/13
00:06
事关油价!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声
时讯17小时前
00:32
莫慌!关于国际油价暴涨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声
权威发布16小时前
00:06
伊朗称袭击美军中东三大军事基地
时讯3天前
00:06
伊朗称打击美军4个空军基地 摧毁超80%重要设施
时讯23小时前
00:06
哈梅内伊次子上任 朝鲜表态
时讯2026/03/11
00:11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敢来伤害我 坚决打回去
时讯3天前
00:07
约30国发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联黎部队遭袭
时讯2026/03/12
00:24
全国人大代表杨小华:建议男女厕位按1比2设置
时讯2026/03/10
00:33
美官员曝:特朗普拒绝普京提议将伊朗浓缩铀运往俄罗斯
时讯3天前
00:06
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人发表公开声明
时讯12小时前
00:05
重磅!三部法律,表决通过!
时讯2026/03/12
00:06
伊朗新任最高领袖穆杰塔巴:我看电视才得知当选
时讯2026/03/12
00:30
建议将物业管理条例改为服务条例 住建部采纳了
时讯2026/03/10
00:06
应越方邀请 王毅、王小洪、董军将赴越南
时讯2026/03/13
00:34
代表建议:工作不满10年休5天年假规则该调整
时讯2026/03/1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