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推出包含调减住房限购、优化住房公积金、调整个人住房信贷、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等在内的六项楼市调整举措。其中,针对住房公积金的优化政策作出明确细化:凡购买上海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与此同时,该提取行为不影响购房者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真正实现“提取付首付”与“公积金贷款”的双重政策支持。
此外,《通知》对绿色建筑住房购买群体给予额外公积金政策倾斜: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5%,调整后首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184万元,二套住房提升至149.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时,可在上述额度上浮基础上叠加享受相应优惠。据统计,此类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占当前上海市新建商品住房总量的比重约为60%,政策覆盖范围较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以公积金工具支持住房消费,是今年各地楼市政策优化的重要方向之一,而上海此次推出的“既提又贷”模式颇具亮点,购房者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后,其公积金贷款额度仍能保持原有水平不受影响。
严跃进进一步分析,按照过往政策规定,若购房者提取公积金,往往会导致后续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而此次上海的政策调整打破了这一限制,切实保障了购房者对公积金权益的充分使用,对减轻刚需及改善型购房群体的资金压力具有积极意义,是一项针对性较强的惠民政策。
编辑: | 秦扬轲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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