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郑渊洁实名举报特大盗版案宣判:罚729万

时讯

2020-11-28 11:18:08 中国新闻网

11月27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由作家郑渊洁实名举报的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进行公开宣判,2被告单位10名被告人共判罚金729万元。

  

以犯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和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各50万元;被告人王成、李会雄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实刑,并分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和260万元;漆文娟等七名被告人被判三年以下不等缓刑,并共判罚金63万元;以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吴学青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其中一名被告人因特殊原因未能到庭,法庭将择期对其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王成在经营欣盛公司、宏瑞公司期间,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委托被告人李会雄印刷侵权盗版图书,并通过物流将上述图书运至其租赁的北京仓库和淮安仓库储存,后通过网络对外销售。通过上述方式,被告人王成委托被告人李会雄共私自印刷侵权盗版图书59种,共计929314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欣盛、宏瑞两公司,王成等十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王成系被告单位欣盛、宏瑞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漆文娟、王哲星、王洪福系被告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他们系共同故意犯罪,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吴学青伪造、销售伪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该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会雄、蔡连凯、张凤梅共同故意犯罪;被告人李会雄、刘爱影、杨术宽共同故意犯罪。被告人王成、李会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漆文娟等7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王洪福、刘爱影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单位欣盛公司、宏瑞公司已与被害人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根据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罪情节及其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6
伊朗宣布取得重大战果!发射导弹重创美军舰
时讯2026/02/28
00:07
王祥喜被免去应急管理部部长职务
时讯2026/02/26
05:02
一颗豆子一根针 “指尖经济”成情绪消费新蓝海
新闻透视2026/02/28
德国总理默茨访华期间中德达成成果清单
时讯2026/02/26
00:36
一天内伊朗连发声明 剑指间谍活动
时讯2026/02/28
00:38
美国突发史无前例撤离令!外界担忧终极空袭来临
时讯2天前
00:07
伊朗多地爆发抗议活动 哈梅内伊告别仪式被推迟
时讯11小时前
00:12
本轮美以袭击部分伊朗高级官员殉职名单
时讯2026/03/01
00:06
伊朗宣布!向美军“林肯号”航母发射4枚导弹
时讯2026/03/01
01:31
美以袭击伊朗后,他们这么说……
环球交叉点3天前
00:08
王毅晚间3通电话 为何是这三国?
时讯2天前
00:19
客机起飞2小时后返航 中国乘客亲历后直呼“不真实”
时讯2026/03/01
00:06
伊朗最新公告:位于科威特的大量美军人员伤亡
时讯2026/03/01
00:23
钧正平:中国人民永远都要保持居安思危的清醒!
时讯2026/03/01
00:36
与战火中的家乡失联 在华伊朗人后悔没多陪亲人
时讯2天前
00:06
伊朗军方宣布导弹袭击已致约200名美军人员伤亡
时讯2026/02/28
00:25
日本僧人不够?宇树机器人被京都大学爆改成“僧侣”
时讯2026/02/26
00:06
金正恩:朝鲜军队已为应对任何情况做好准备
时讯2026/02/26
00:05
伊朗专家会议成员:新任最高领袖选拔将非常迅速
时讯2天前
01:31
美以伊最新发声
环球交叉点3天前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