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军人解除婚约拒还16.6万元彩礼被告上法庭。近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财产纠纷案。
案件中,王先生(化名)在部队服役期间通过媒人介绍认识王女士(化名),后发展为恋人关系。订婚时,男方支付了16.6万元彩礼并赠送一辆价值近30万元的汽车。之后由于女方不愿继续交往,双方解除婚约关系。但女方仅同意退还车辆,拒绝退还彩礼。
为此,男方将女方及其父母一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彩礼是以缔结婚约为目的的赠与。双方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应予以支持。最终判决三名被告返还彩礼16.6万元。
本案中,王先生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巨额彩礼不仅给其家庭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还给男方造成了沉重的思想负担。法官表示,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担负着保家卫国的重任,妥善处理军人婚姻家庭纠纷有助于消除军人后顾之忧。
编辑: | 杨诗劼 |
责编: | 姚乐 |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