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仪电控股原副董事长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一审宣判

时讯

2020-09-27 11:26:43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海平

2020年9月27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原副董事长佘宝庆等人贪污,挪用公款,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对佘宝庆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三万元;对葛更祺、徐伟梧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三年三个月,均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一)贪污事实。200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佘宝庆伙同被告人葛更祺、徐伟梧及仲宗尧(另案处理),分别利用经营管理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集体企业上海金陵集体基金合作联社、上海同裕创业商贸联社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上述三家单位公款。其中,佘宝庆、葛更祺参与贪污人民币1,649万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徐伟梧参与贪污1,272万余元。


(二)挪用公款事实。2004年1月至3月,佘宝庆、葛更祺、徐伟梧及仲宗尧分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挪用上述三家单位公款共计2,025万元,用于个人购买股权。其后,佘宝庆等人陆续归还1,500万元。


(三)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事实。2014年,佘宝庆为掩盖上述贪污、挪用公款事实,指使并伙同他人将保存于上海市福州路666号金陵海欣大厦的上海高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历年财务账册转移后予以隐匿、销毁。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佘宝庆、葛更祺、徐伟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佘宝庆、葛更祺、徐伟梧还共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佘宝庆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根据佘宝庆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具有的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编辑:小真)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06
联合调查组通报湘雅医院研究生坠江离世
一眼看天下3天前
02:42
2月增速创15年新高!上海外贸喜迎开门红
时讯2天前
00:52
伊朗一打撑不住了!日本释放8000万桶石油储备
时讯3天前
01:15
斩断美国退路?拉里贾尼之死恐改写战争走向!
东方快评8小时前
00:33
夫妻欠下2.45亿后移居英国 英法院:承认中方判决 可追讨
时讯2天前
00:06
事关油价!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声
时讯3天前
00:32
莫慌!关于国际油价暴涨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声
权威发布3天前
00:06
57波打击发动!伊朗对以色列心脏地带展开袭击
时讯2天前
00:23
高市早苗身体亮红灯?会议现场一度难以起身
时讯2026/03/13
00:06
伊朗称袭击美军中东三大军事基地
时讯2026/03/14
00:06
伊朗称打击美军4个空军基地 摧毁超80%重要设施
时讯3天前
00:06
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人发表公开声明
时讯3天前
00:33
美官员曝:特朗普拒绝普京提议将伊朗浓缩铀运往俄罗斯
时讯2026/03/14
00:11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敢来伤害我 坚决打回去
时讯2026/03/14
00:07
约30国发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联黎部队遭袭
时讯2026/03/12
00:05
重磅!三部法律,表决通过!
时讯2026/03/12
00:06
内塔尼亚胡:拉里贾尼已死
时讯2天前
00:06
伊朗新任最高领袖穆杰塔巴:我看电视才得知当选
时讯2026/03/12
00:48
拉里贾尼确认遇难!伊朗公布细节
时讯13小时前
00:50
六国发布联合声明 加总理构建“中等强国联盟”
时讯3天前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