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看现场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为庆生上山猎杀3只野兔尝鲜 两男子嘴馋被判了刑

2021-08-17 16:52:37 湖北经视

2021年1月,武汉市江夏区舒安街道的两名男子,在聚餐时因为嘴馋,竟然上山猎杀了3只野兔,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日前,江夏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在案发地舒安街道祝庙村,巡回审理了这一案件,来看看。

2021年1月20日晚,黎某为朋友易某庆祝生日,酒足饭饱后,有人提出“打点野味”回家尝尝鲜。于是,两人决定由黎某持气枪猎捕野兔,易某用探照灯寻找、拾捡猎物,两人在舒安街道的两个村湾猎捕了3只野兔,随后,两人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庭审现场:“被告人,黎某、易某,违反狩猎法规,禁猎区、禁猎期,采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处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犯事实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用涉嫌非法狩猎罪追究其2被告人刑事责任。”



经勘验,3只野生兔类为华南兔,属于湖北省省级保护野生动物,并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价值共计人民币900元。根据湖北省省级保护野生动物图谱,华南兔又名短毛兔、灰毛兔、山兔,其保护意义在于栖息环境改变,数量开始下降。承办法官介绍,猪獾、狗獾、白鹭、赤麻鸭、喜鹊、珠颈斑鸠等均属于湖北省省级保护野生动物,不能随意狩猎。此次就地审理就是为了让村民充分认识到非法狩猎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涉嫌违法犯罪。

江夏区人民法院法官张绽杰:“就是采用了一个巡回法庭审理,让大家现场旁听,再加上一个庭后的法律宣讲,让大家更加明白这个法律的严肃性,还有我们现在正处在一个禁猎期,让大家知道,习惯是必须要更改的,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就是保护我们的金山银山。”



日前,江夏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黎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4个月;易某犯非法狩猎罪,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没收了气枪、探照灯等作案工具,同时两被告人还需要赔偿非法狩猎所造成的野生动物损失900元。


(素材来源:湖北经视 记者:孙悦 王中豪 通讯员:李细中 实习编辑:万千千)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111打野兔判刑罚款野生动物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7
接见俄乌前线士兵时 普京再公布大杀器“波塞冬”
时讯2025/10/29
03:20
锚点︱“秒”的定义,或将被中国科学家改写?
锚点2025/10/29
02:59
那些刻进 DNA里的动画,你还记得多少?(下)
影像上海2025/10/29
00:08
中印两军举行边境西段第23轮将军级会谈
时讯2025/10/29
00:15
生命有终 光影留痕 今年已有9位TVB老戏骨离世
时讯2025/10/28
01:03
死猪堆成山的罗定之问:监管为何“视而不见”?
东方快评2025/10/28
00:33
“没能带你走完‘这段路’有点小遗憾...”
上海温度2025/10/28
20:59
甲午海战130周年直播特别报道4
2025/10/28
01:04
郑智化道歉了!风波平息但残障设施优化不能停止
时讯2025/10/27
07:15
电商大促 清掉的是“库存”还是“诚信”
新闻放大镜2025/10/27
00:09
印度女医生自杀 手掌写遗书控诉警官多次性侵
时讯2025/10/26
00:54
阿庆爷叔看不懂了,足球比赛比的不是球
番茄鱼2025/10/26
00:24
上中路隧道一SUV发动机起火 消防到场前火已熄灭
看呀STV2025/10/26
00:08
游客长城刻字劝不住?警方:构成违法!已立案!
时讯2025/10/26
00:35
上海一景区招人扮演“野人”?景区回应:假的,别上当!
时讯2025/10/24
00:10
委内瑞拉防长:我们的军队是哥伦比亚的后盾
子午观潮2025/10/24
03:17
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共产党二十届四中全会
环球交叉点2025/10/23
00:07
新西兰爆发大罢工 总理怒批:政治操弄!
时讯2025/10/23
00:34
非机动车“随大流” 这样转弯被撞 交警:你全责
看呀STV2025/10/23
00:46
骨质疏松了怎么办?
医聊+2025/10/22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