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21时许,微信公众号“重庆教育”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坠入化粪池遇难一事,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经查,事发时该化粪池涉事井口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校方对此负有严重的安全管理责任。校方已对分管副校长李某作出免职处理,对有关部门负责人依法依规做出严肃处理。联合调查组督促校方积极做好相关善后事宜,并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此前,重庆对外经贸学院B校区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国际商务专业大一学生在体育课后归还器材的途中,坠入化粪池,经消防、医疗等力量施救仍不幸身亡。
特约评论员王攀认为一个副校长被免职,这就够了吗?按照律师的说法这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了。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这是否涉嫌犯罪呢?
哪怕最终不涉嫌犯罪,如果进一步追查调查是不是也可在全社会引发更深刻的教训呢?所以怎么加大追责力度,怎么彻底完善、加固、更换身边,包括化粪池在内的各种窨井盖不安全的问题才是关键和根本。毕竟这也是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漠视生命,严重不负责任的结果,而且屡屡发生。不从痛处着手,就管不住“吃人”的窨井。
编辑: | 陈怡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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