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时讯

2025-02-10 17:20:17 新华社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共34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是严格规范建设,严禁非法乱建。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政府有关部门、经营管理单位按照规划、标准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除负有经营管理责任、安全防范义务的部门、单位或者个人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建设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明确在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以及国家机关等涉密单位周边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相关涉密单位同意。


三是明确各方责任,压实管理义务。明确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要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的运行安全职责及视频图像信息使用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对视频图像信息传输的安全管理义务,以及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维护等单位对视频图像信息的保密义务。


四是加大保护力度,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明确对保存期限届满后已实现处理目的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予以删除。严格规范国家机关、个人查阅调取视频图像信息的权限、程序。要求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时严格保护个人、组织相关信息。明确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法律责任。明确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备案和举报制度。对违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或者非法对外提供、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的,没收设备设施、删除视频图像信息、给予罚款处罚;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军事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履行日常管理和检查义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个人,给予罚款处罚,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暂停业务或者停业整顿、吊销业务许可或者营业执照。要求公安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并对公安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施荔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探店”网红白冰偷税超900万元被查 税务部门公布案件细节
时讯3天前
00:30
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做局”诱使6名未成年人吸毒
时讯2026/04/25
中国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访问上海:两岸必须完成和平统一的终极目标
浦江同舟2026/04/27
00:06
周乐伟主动投案 曾任格力集团董事长
时讯2天前
00:31
藏车子后备箱!男子从内地偷运51公斤盒饭回澳门
时讯2026/04/27
00:52
26岁设计师在办公室猝死 新婚妻子舍不得扔掉他送的花
时讯2026/04/24
00:06
谈判僵持之际!伊朗称将发动前所未有的军事行动
时讯2天前
01:31
特朗普告诉普京:帮我们之前,先结束自己的战争
环球交叉点20小时前
00:13
因说“斩首”赖清德被起诉 “馆长”二次开庭拒认罪
时讯2天前
01:41
公安部严禁“不合理考评指标” 编造假案为何屡禁不止
东方快评2026/04/26
00:37
美国富豪巨资非洲打猎 被5头大象当场踩死
时讯2026/04/25
00:15
郑丽文:对主张“台独”的 大陆绝不会手下留情
时讯3天前
00:32
印尼获赠航母 将成亚洲第五个拥有航母的国家
时讯13小时前
00:47
独臂店主免费为逝者家属修手机:被人帮过也想帮别人
时讯2026/04/24
00:40
终结支付信贷捆绑!花呗 白条等面临重大调整
时讯2026/04/25
01:05
特朗普下达“击沉令” 战争又将一触即发?
子午观潮2026/04/25
00:10
以色列官员闯入宗教敏感区域 八国外长联合谴责
子午观潮2026/04/24
00:06
王毅会见贝尔伯克:不能任由谁拳头硬谁说了算
时讯2天前
00:08
“向东看”!就在本周!这两国政要即将访华
时讯2026/04/27
00:06
受贿数额巨大!国家铁路局原局长费东斌被起诉
时讯2026/04/27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