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时讯

2025-02-10 17:20:17 新华社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共34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是严格规范建设,严禁非法乱建。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政府有关部门、经营管理单位按照规划、标准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除负有经营管理责任、安全防范义务的部门、单位或者个人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建设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明确在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以及国家机关等涉密单位周边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相关涉密单位同意。


三是明确各方责任,压实管理义务。明确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要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的运行安全职责及视频图像信息使用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对视频图像信息传输的安全管理义务,以及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维护等单位对视频图像信息的保密义务。


四是加大保护力度,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明确对保存期限届满后已实现处理目的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予以删除。严格规范国家机关、个人查阅调取视频图像信息的权限、程序。要求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时严格保护个人、组织相关信息。明确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法律责任。明确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备案和举报制度。对违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或者非法对外提供、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的,没收设备设施、删除视频图像信息、给予罚款处罚;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军事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履行日常管理和检查义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个人,给予罚款处罚,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暂停业务或者停业整顿、吊销业务许可或者营业执照。要求公安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并对公安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施荔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8
中方是否支持伊朗封锁海峡?外交部回应
一眼看天下2天前
00:09
印度飞机坠毁前发出求救信号 莫迪发声
时讯3天前
01:01
特朗普称已与中方“达成协议”?外交部这样说
蓝厅之声3天前
00:15
台湾网红“馆长”与台胞在直播间说心声 还学说上海话
时讯2025/06/11
00:11
藏海传在台湾火疯了!网红“馆长”:现在是台湾追大陆剧
看现场2025/06/11
01:49
中方将对53个非洲建交国实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
蓝厅之声2025/06/11
00:15
伦敦会谈:进展增进中美互信!
时讯2025/06/11
00:08
洛杉矶街头“浓烟弥漫”!加州州长回应遭警告
看现场2025/06/09
00:09
洛杉矶之后 纽约也乱了!超20人被捕
时讯2025/06/08
02:18
斥资万元办年卡 男子健身房连环盗窃数十万元财物
时讯2025/06/08
05:34
加州“失控” 特朗普新任期移民政策有何不同
环球交叉点2025/06/08
00:11
中国游客京都遭袭 我驻日使馆发声:严惩凶手!
时讯2025/06/08
00:47
“考场出来沉默了”高考数学爆上热搜!
时讯2025/06/08
00:09
事关中重稀土出口!中方最新发声!
一眼看天下2025/06/07
02:16
小据场丨一根时间线 回顾特朗普与马斯克从分歧到决裂
时讯2025/06/07
00:09
独家!港科大首席副校长介绍两名哈佛转校生情况
时讯2025/06/07
00:08
越共中央书记处开会 开除三名前高级官员党籍
时讯2025/06/07
01:47
上海高考作文题出处作者胡晓明:“转”字是关键
看呀STV2025/06/07
00:48
上海高考又现“马大哈”考生
看呀STV2025/06/07
02:07
“专”“转”“传”2025年上海高考作文怎么写?
看呀STV2025/06/07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