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9日宣判一起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相应罚金。
据悉,2024年,上海市相关政府部门对公众发放“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消费券以“在线报名、公平摇号”的方式确定中签消费者。相关部门明确要求,消费券发放及核销过程中,消费者与商户均应自觉遵守消费补贴活动规则,不得实施刷单套现、软件作弊、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被告人夏某某是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实际经营人。夏某某向网络用户大量购买“乐品上海”消费券,并虚构交易后进行核销。2024年11月9日至11月28日期间,夏某某为骗取餐饮补贴虚构店内消费订单,核销“乐品上海”满1000元减300元餐饮消费券400余张,共计骗取补贴款13万余元。
松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政府餐饮补贴,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夏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全额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相应罚金。
编辑: | 王力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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