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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博流量发视频侮辱烈士 男子获刑并支付赔偿金

2024-09-30 16:25:21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刘晨

2024年清明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和革命烈士后代陈老先生一起来到龙华烈士陵园,举行了一场特别的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



龙华烈士陵园安葬了多位为国捐躯的烈士,其中的陈尔晋、王曼霞烈士,正是陈老先生的亲生父母。而检察官与陈老先生的相识也正是源自一起涉及两位烈士的案件。



在2023年,烈士家属陈老先生偶然间发现,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贬损、侮辱陈尔晋、王曼霞烈士的内容,这让他气愤不已。


陈尔晋、王曼霞烈士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著名的革命伉俪,两人为了共同的革命信仰走到了一起,1949年5月,由于叛徒告密,二人在上海被捕。在距离上海解放仅有8天的时候,陈尔晋与王曼霞英勇就义。而在网上散布烈士不实言论的博主张某,很快就被警方抓获。张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4年7月25日,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网络平台侮辱、贬损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应当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除了提起刑事诉讼以外,还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张某在短视频平台用个人账号发布道歉声明进行赔礼道歉,同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正义网公开赔礼道歉,第二,被告张某用个人账号在短视频平台播放正面宣传英雄烈士事迹的宣传片,以消除不良影响,并购买平台推广服务,达到最低投放量。第三,被告张某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10000元,用于制作上述宣传片等纪念缅怀英烈的公益事项。



2024年9月20日,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相关诉请,法院也全部予以了支持。


检察官表示,在哪里犯罪,在哪里侵权,就要在哪里去消除影响。根据判决,张某播放正面宣传片的时间不能少于五个月,因为他的侵权行为持续了五个月,并且流量以及人数要达到侵权帖子被浏览的人数,这样才有可能把产生的负面影响消除到最小。


编辑: 刘晨
视频编辑: 赵祎韫
责编: 沈雪颖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烈士公益诉讼侮辱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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