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我害怕……” 一句来自孩子的哭诉,撕开了一个家庭长久以来的伤疤。丈夫长期实施家暴,竟还在学校门口强行抢夺女儿,导致孩子身心受创。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一起令人揪心的离婚纠纷案——施暴者不仅被限制探望权,还因婚姻过错被少分财产,并被判向妻子支付5万元损害赔偿。
这不仅是一场家庭破碎的悲剧,更是一次法律对家暴“零容忍”的明确回应。
学校门口抢孩子,父女关系彻底破裂
2022年10月的一天,上海某小学门口,本该是温馨的放学时刻,却上演了一场令人心惊的抢夺。
张先生趁妻子王女士的母亲不备,突然冲上前强行抱走年幼的女儿。奔跑中,张先生和女儿双双摔倒在地,孩子当场受到惊吓。这一幕,被学校监控完整记录。
“父亲试图强行带走孩子,导致孩子身体和心理双重受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何倩介绍,“更严重的是,孩子从此对父亲产生了恐惧心理。”
而这,并非张先生第一次暴力行为。
婚姻14年,家暴阴影萦绕
张先生与王女士于2011年登记结婚,2016年女儿出生。本应是幸福的三口之家,却因张先生多次的家庭暴力逐渐走向破裂。
据法院调查,张先生不仅多次对妻子王女士施暴,甚至在年幼的女儿面前殴打王女士及其母亲。家庭暴力的阴影,深深烙印在这个孩子的童年记忆中。
长期的恐惧与压抑下,王女士最终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判决:少分财产+赔偿+限制探望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女儿由母亲王女士抚养。鉴于张先生曾有强行抢夺孩子的行为,且存在家庭暴力过错,法院对其探望权作出严格限制:
1、探望地点限定在学校内
2、探望时间由法院规定
3、未来是否延长探望,视父女关系改善情况而定
同时,法院认定张先生为婚姻中的过错方,依法判决其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并向王女士支付损害赔偿金5万元。
一审判决后,张先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6月,上海一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数据+联动”织密反家暴防护网
此案背后,是上海法院系统对家庭暴力“协同共治”的持续探索。
据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孙军介绍,近年来,法院与妇联、公安、社区等多方联动,搭建“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通过构建数据模型,排查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家暴案件或家暴风险案件的具体信息,并将数据信息上传至大数据中心,以供上海市妇联进行数据查询,推进信息互通共享,联络各方力量,协力打造反家庭暴力协调联动机制。
截至2025年6月30日,“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应用场景共筛查到522条涉家暴案件数据,并向上海市妇联进行推送,共涉及241件案件,270名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主要包括妇女、儿童、老人三类家暴受害人。上海市妇联收到数据后立即对所涉案件进行了全部排查,并将重点案件纳入“妇女维权驿站”项目,提供综合维权服务,取得了切实的成效。
编辑: | 赵祎韫 |
视频编辑: | 刘晨 |
责编: | 方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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