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调查金建希弊案的特检组,以其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政治资金法》及《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为由,向法院提请批捕。这三项指控分别关联德意志汽车公司股价操纵案、政治掮客介入选举案及宗教人士请托案。据特检组调查,金建希在股价操纵案中非法获利8亿韩元,并获取了价值相当于2.7亿韩元的免费民调服务,作为回报介入了公荐事宜。此外,特检组还指控其与宗教人士全盛培合谋,收受高价项链、手包等物品,总价值超8200万韩元。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亚太研究所特聘研究员项昊宇指出,依据韩国现行法律,从事不正当股票交易可被判处一年以上徒刑,或处以非法所得金额最高5倍的罚款,若金建希操控股价罪名成立,将面临相应刑罚与罚款。而另外两项指控中,受贿案性质尤为严重——若被认定受贿金额达5000万韩元以上,可能被判处不少于7年的有期徒刑。综合来看,数罪并罚之下,金建希恐将面临数年监禁。
编辑: | 秦扬轲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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