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韩国釜山地方法院对崔某反抗性侵一案进行再审,认定其行为属正当防卫,当庭宣判无罪。
此案源于1964年,时年18岁的崔某在遭受性侵时咬断对方舌头,却因“重伤罪”被判2年缓刑。60年来,她始终坚持维权。
再审中,检方主动承认当年错误,称崔某的行为是“对性暴力的正当反抗,无违法性”,并向其谢罪。
检方表示:“检察机关的作用不仅是保护犯罪受害者不受犯罪事实本身的影响,还保护他们不受社会偏见和第二次加害的影响。”“过去,检察机关在这个案件中没有发挥其作用,反而朝相反的方向走了。结果,给作为性暴力受害者理应受到保护的崔某带来了难以估量的痛苦,谢罪。”检方补充说。
崔某的辩护律师强调,此案并非因时代变化而改判,而是纠正当年司法系统的误判。
崔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很想请你记住,不要忘记受害者家属的心情。过了61年作为罪人的生活,我祈求让后代在没有性暴力的世界里过上自己的幸福生活。”
编辑: | 于一麦 |
责编: |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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