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年就离婚,40万陪嫁却被法院判为共同财产,这则新闻让不少人对陪嫁的归属产生了疑问。
山东蒙阴的徐某和胡某2023年1月登记结婚,3月举办婚礼时,徐某母亲在现场举牌,明示陪嫁40万元和一辆轿车。没想到1年后,两人感情破裂闹离婚,这笔陪嫁成了争议焦点。最终,蒙阴法院判决这40万和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表示,徐某母亲牌子上仅写"陪嫁",没注明"仅赠与徐某",无法排除胡某的共有权。而且,徐某母亲在诉讼期间才出具的书面说明,因缺乏其他客观证据印证,也不能有力支撑是对徐某个人的赠与。
在传统婚俗观念里,陪嫁往往被看作娘家对女儿的专属赠与,被称为女性的"私房钱"。然而,现代法律更注重形式要件。蒙阴法院解释,若陪嫁于登记结婚前交付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就属于婚前赠与,可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婚后赠与,除非赠与人明确表示仅归一方,否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编辑: | 祝闻豪 |
责编: | 陈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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