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上海当出租车司机,必须无犯罪纪录,但有些人为了入职,居然动起了歪脑筋,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来蒙混过关。最近,静安法院就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判处一名"的哥"拘役6个月。
被带上被告席的黄某,半年前曾是大众出租车公司的一名驾驶员,在一名乘客付车费时,他用假币换真钱,被当场抓获。警方在调查假币时,发现黄某于2002年在安徽阜阳犯过盗窃罪。而在上海开出租车,必须无犯罪纪录,审讯中,黄某交代了自己伪造证件的事实。
被告黄某表示:“我需要到大众公司上班,我需要那些文件,在马路边打电话找别人办的。”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杨云陈述:“为入职需要,黄某伙同他人伪造印文为‘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车墩派出所调查材料专用章’、‘淮滨县公安局芦集派出所’的国家机关印章共2枚,加盖在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连同伪造上海市居住证一张,一并提供给大众出租汽车市南公司使用。经鉴定,上述印章及证件均系伪造。”
经审理,静安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刘岚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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