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敬老院里,60岁的老刘被尼龙绳绑在轮椅上,凌晨独自从6楼溜到一楼大厅,掏出打火机点燃绳子。没人能想到,这个举动,最终将他自己吞噬。
图片由AI生成
悲剧发生在2025年2月12日凌晨。凌晨2点多,老刘在房间里大吼大叫,执意要起床。护理员孙某忙着照顾其他老人,劝他再睡会儿,可老刘根本不听。到了凌晨3点,孙某只好帮他穿好衣服,把他推到六楼大厅。怕行动不便的老刘摔倒,孙某找了根尼龙绳,从老刘腋下穿过,绑在轮椅靠背后面——这根绳子,老刘自己根本解不开。
安置好老刘,孙某转身去忙别的。谁也没料到,短短五六分钟后,老刘竟自己操控轮椅,乘着电梯悄悄下到了一楼大厅,挣扎着想要挣脱绳子;3点25分,他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腰腹部的固定绳,绳子遇火即燃,烧断后着火垂到轮椅两侧,瞬间引燃右侧轮胎。
老刘试图灭火,他挪动轮椅到大门外,期间老刘动作迟缓、未有站立或者呼救的动作,他把着火的垫子移开,用垫子拍打灭火,可火势越来越大。直到3点36分,火焰烧到老刘身上,他从轮椅上滑落,整个过程没有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在场。直到凌晨4点17分,警车呼啸而至,而老刘早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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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后,老刘的兄弟将敬老院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98万余元,还要求赔偿5万元律师费。
据了解,老刘有4级残疾证,左腿跛脚。2024年12月在敬老院摔了一跤,头上摔了一个洞、五根肋骨骨折和一根锁骨骨折,刚刚养好。
家属认为,敬老院的操作全程违规:用易燃尼龙绳代替规范束缚带,不仅没起到保护作用,反而成了“夺命绳”;凌晨3点把行动不便的老人独自丢在护理区,既没派人看管,也没发现老人自行下楼,看护严重缺位。
事发后,敬老院先垫付了25万元处理老刘的身后事,但双方对责任划分争执不下,只能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后查明,事发前一天晚上,他还在敬老院走廊抽烟,护理员劝阻时,他甚至还凶了对方。而老人能拿到打火机、独自操控轮椅下楼,也说明他具备一定的行动和判断能力。
一审法院认为,老刘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点火烧绳的危险性,自身需承担主要责任。但敬老院的过错也不容回避:明知老刘有吸烟习惯,且刚因骨折出院不久,却仅用固定绳约束,还放任老刘脱离看管范围,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最终,一审法院判令敬老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0多万元,扣除已垫付的25万元,还需赔偿35万多元。
家属不服,提起上诉,坚称敬老院的多重过错才是死亡的直接原因。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敬老院的看管疏忽,和老刘自主点火的行为相比,对损害后果的因果关联程度更低。
| 编辑: | 刘黎明 |
| 视频编辑: | 施亚娟 |
| 责编: | 吴依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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