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号,有网民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爆料:一辆车牌号为黑N开头的法院车辆停在内蒙古的一片草原上,车辆不远处,一名男性举着相机给一女子拍照。视频引发公车私用行为的质疑。对此,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应解释称:事发当天,干警去内蒙古海拉尔参加执行任务,当时国道正在施工,于是就走的土道,在休息过程中,工作人员帮一名女性游客拍照,相机也是这名游客的,并不存在公车私用。这场草原上的警车风波,最终以网友视频删除、官方澄清暂告段落。这场风波折射的是社会监督意识高涨,舆论审判是否过度标签化的思考。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如何既守护监督公权力的初心,也要警惕被情绪带偏的“正义幻觉”。
编辑: | 虞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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