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50条,其中明确指出: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但是经承租人同意或者依法可以进入的除外。
编辑: | 杨诗劼 |
责编: | 姚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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