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沪警方连破3起非法收购、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时讯

2020-04-07 11:20:30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毛鸿仁

疫情期间,上海青浦警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收购、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先后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8只。


3月6日13时许,青浦警方会同市局经侦总队、青浦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根据前期工作在本市杨浦区清源环路一小区民宅内抓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嫌疑人屠某,在民宅内当场查获绿颊锥尾鹦鹉2只。经查,去年11月屠某通过贴吧以300元人民币的价格在网上购得一对绿颊锥尾鹦鹉。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上述鹦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现犯罪嫌疑人屠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无独有偶,3月18日11时许,青浦警方在市局经侦总队指导下,会同青浦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根据线索在本市黄浦区陆家浜路一小区民宅内抓获一名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嫌疑人项某。项某在40多平方米的民宅内饲养了数百只鸟类,民警当场查获非洲灰鹦鹉1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尚鹦鹉2只和绿颊锥尾鹦鹉1只(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查,2011年3月许,项某在本市某公园集市向一陌生男子以3000元的价格购得非洲灰鹦鹉1只,后又在上址通过以用自己饲养的芙蓉鸟(非国家保护动物)交换的方式,获得和尚鹦鹉2只、锥尾鹦鹉1只,后将上述4只鹦鹉饲养在家中至今。现犯罪嫌疑人项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3月19日,青浦警方会同青浦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根据线索在青浦区盈港路一小区别墅内查获苍鹰、雀鹰、灰背隼各1只,后经林业部门初步认定上述鸟类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当日,办案民警依法将涉嫌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嫌疑人曹某、孙某、费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审讯,2019年期间,曹等三人结伙至金泽镇某村树林中,从他人设置的鸟网中捕获三只老鹰。现犯罪嫌疑人曹某、孙某、费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所有列入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私人都是不能买卖和饲养。野生动物不是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不是手掌中的可爱萌宠,更不是用以攫取非法利益的交易工具。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任何无视国家法律的以身试法者,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实习编辑:王智郅)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濒危野生动物收购猎捕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06
联合调查组通报湘雅医院研究生坠江离世
一眼看天下2天前
00:52
伊朗一打撑不住了!日本释放8000万桶石油储备
时讯2天前
01:43
联合国16位专家呼吁日本道歉 外交部回应
蓝厅之声2026/03/11
00:06
事关油价!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声
时讯2天前
00:32
莫慌!关于国际油价暴涨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声
权威发布2天前
00:23
高市早苗身体亮红灯?会议现场一度难以起身
时讯2026/03/13
00:06
57波打击发动!伊朗对以色列心脏地带展开袭击
时讯22小时前
00:33
夫妻欠下2.45亿后移居英国 英法院:承认中方判决 可追讨
时讯12小时前
00:06
伊朗称袭击美军中东三大军事基地
时讯2026/03/14
00:06
伊朗称打击美军4个空军基地 摧毁超80%重要设施
时讯2天前
00:06
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人发表公开声明
时讯2天前
00:06
哈梅内伊次子上任 朝鲜表态
时讯2026/03/11
00:33
美官员曝:特朗普拒绝普京提议将伊朗浓缩铀运往俄罗斯
时讯2026/03/14
00:11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敢来伤害我 坚决打回去
时讯2026/03/14
00:07
约30国发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联黎部队遭袭
时讯2026/03/12
00:05
重磅!三部法律,表决通过!
时讯2026/03/12
00:06
伊朗新任最高领袖穆杰塔巴:我看电视才得知当选
时讯2026/03/12
00:06
应越方邀请 王毅、王小洪、董军将赴越南
时讯2026/03/13
00:34
代表建议:工作不满10年休5天年假规则该调整
时讯2026/03/11
00:25
伊朗请求俄罗斯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伊尔-76已出动
时讯2026/03/13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