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时讯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当事人出狱:我是正当防卫!

2025-09-01 18:27:18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9月1日,“四子王旗警察枪击案”当事人邢志强刑满释放。上午8点30分,邢志强走出了看守所,与家人团聚。


邢志强表示昨天晚上他一夜未眠,此刻心情也十分激动。他称5年来,家人也因为这个案子深受打击。接下来,他打算先回家好好陪陪老人、照顾家人。


对于本案,邢志强说,下一步他打算继续申诉。“我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我坚信事情一定会水落石出。”


1995年6月6日18时左右,时为办公室通讯员的民警邢志强在四子王旗东梁水库附近与骑着摩托车的保外就医人员孟永清相遇。邢志强认为车是孟永清盗窃得来,上前拦截未果,随后骑摩托车追赶搜寻。在水库南侧的小树林,邢志强背部左上侧被孟永清持刀刺伤。在后续追击过程中,孟永清背部中弹。孟永清为躲避追捕未及时就医,自行取弹导致伤口感染,当年6月8日,孟永清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历经波折。案发当年,四子王旗公安局认定邢志强系正当防卫。案发20多年后,该案被重启调查。


据前一审判决书,2020年12月25日,因群众匿名举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指定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将该案以故意伤害立案侦查。2021年1月,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发出“邢志强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通知书,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对邢志强立案侦查。2022年8月,邢志强被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批捕。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邢志强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虽然经过二十年,但其犯罪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和影响仍然存在,有追诉的必要,对邢志强核准追诉。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22年9月,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邢志强提起公诉。2023年8月25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邢志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2024年3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部分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


2025年3月14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重审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能够排除邢志强有积极追求或放任孟永清死亡的主观故意,判决被告人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随后,邢志强提起上诉,请求改判无罪。


2025年7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下达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裁定维持该案重审一审判决:被告人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编辑: 詹宇婧
责编: 姚乐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内蒙古正当防卫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7
台湾17岁少年陈尸铁轨 监控显示是自己走上铁轨
时讯2天前
01:06
被抓八年后回到同一小区 男子潜入别墅偷走金条
案件聚焦3天前
00:49
意大利70岁老人装瞎53年 骗取800多万补助
时讯3天前
05:18
恐怖雕塑引争议 艺术表达与公众审美边界在哪
新闻放大镜2025/10/14
00:08
美防长抨击肥胖后这照片火了!网友P图吐槽
时讯2025/10/14
00:52
2025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震撼来袭
时讯2025/10/13
00:08
美军高官:加沙将不会有美国部队
时讯2025/10/12
01:29
5岁男孩眼睛被戳伤 园长抹猪油致残 240万医疗费谁担?
时讯2025/10/11
00:10
中方回怼西方国家抹黑言论!挨个点名多国劣迹
时讯2025/10/11
00:15
李大霄:做好人买好股!三连忠告不要上杠杆
时讯2025/10/11
00:09
“台独”自制潜艇翻车!国防部:完全是自不量力
时讯2025/10/10
00:29
查!男子酒驾撞护栏 还想嫁祸给代驾
看呀STV2025/09/09
00:08
台湾一军人竟掐死女友又辱尸 二审上诉要求轻判
看现场2025/08/25
00:08
妻子遭撞死 印度男子将亡妻绑在摩托上回老家
时讯2025/08/12
00:26
奶奶闯红灯被罚 孙女主动“举报”爷爷也闯过
看呀STV2025/08/05
00:47
70岁老人为陷害邻居把自己捅成重伤 法院判了!
时讯2025/08/02
00:09
男子30刀砍死前女友毫无悔意 遗属怒斥:台湾没死刑
时讯2025/08/01
00:07
惊险!港航与海航两客机在台湾桃园机场“对峙”
时讯2025/07/26
00:44
下乡帮扶人员吃饭打白条欠2.8万 纪委监委介入
时讯2025/07/24
00:11
61年后改判无罪!韩女子反抗性侵咬断对方舌头
时讯2025/07/23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