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深化医保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十四五”期间,国家医保局在药品价格管理上推出了多项措施,其中一项措施是组织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施子海进一步介绍,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已经开展了10批药品集采,覆盖了435种药品;地方也相继开展了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形成了协同补充的工作格局。实践证明,集采是治理价格虚高的有效途径,推动了行业秩序逐步规范,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促进群众用药质量和可及性的整体提升。近期,第11批集采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优化集采措施,医保局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研究优化了具体的采购规则,比如在报量方面,医药机构可以通过选择报具体品牌的量,把自己认可、想用的品牌报上来。在中选规则方面,优化了价差计算的“锚点”,不再以简单的最低价作为参考,同时报价最低企业要公开说明报价的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在质量保证方面,要求投标药品的生产线两年内不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药监部门对集采中选企业检查和产品抽检两个“全覆盖”,这方面的要求比以往更高了。
编辑: | 缪心实习编辑:王思童 |
责编: | 冷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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