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女孩小陈,因为拒绝和前男友覃某某复合,被泼汽油点燃,致严重烧伤,全身烧伤面积达69%。据恩施市公安局的伤情鉴定,小陈手功能丧失,程度达伤残五级,其全身体表多处瘢痕,伤残程度为伤残六级。小陈说,她已经经历了近20次的全麻手术,至今她生活无法自理,喝水、上厕所都需要有人协助。
此前一审判决,覃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本案的二审明天将在恩施中院开庭审理。
对于一审判决的结果,小陈是十分不满的。此次二审也是她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成功的结果。小陈说,她对一审判决中提到的被告人有积极施救的行为并不认可,她表示,明天会在庭上对此提出询问。
小陈介绍说,在泼汽油案件发生前,由于拒绝与前男友复合,覃某某多次纠缠并威胁,曾给她发视频,将酒精泼在床上声称要烧房子,或是声称自己要跳楼,让她“内疚一辈子”。
小陈在采访中还表示,一审法庭上,覃某某曾当庭说:“等我出来让你们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杀人犯”,这对被害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小陈当时很害怕,“十年八年就出来, 那我和我的家人怎么办”。
被害人小陈表示,明天的二审开庭将不会涉及民事赔偿诉求。关于民事赔偿的具体诉求,小陈还需要和律师进一步沟通商榷。但女孩表示:“他对我的伤害不是用钱能弥补的”。
关于本案的详细情况,明天上午9点《案见·圆桌会》也将给大家带来细节,欢迎关注。
编辑: | 赵沁蓝 |
责编: | 沈雪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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