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就披露了一起生产、销售假冒手机电池的案件,一些号称是苹果、华为的廉价电池,竟出自30多平的简陋小作坊。因缺少关键保护装置,这些劣质电池充电时存在爆炸风险,犹如身边的“不定时炸弹”。
被告人许某权早年间注册开设两家网店做电池批发售卖生意,2023年他认识了开电池厂的许某港后,开始自行采购原料零件,找许某港帮忙代工和贴标。
庭审中,被告人许某港表示,他负责的工作是把电池原材料组装起来。
“组装操作有国家标准吗?”
“没有。”
“人员有资质吗?”
“没有。”
“有出厂检验吗?”
“没有。”
庭审中,被告人许某港的几句回答,揭露了这些“品牌电池”的真实生产面貌。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陈冬冬表示,被告人许某港经营了三个作坊,一个生产作坊,一个丝印商标的作坊,以及一个储存窝点,他分别招聘了一些同村的乡亲和自家兄弟,参与假冒电池商标的生产制作。

由作坊组装的电池之后会运到许某华负责的贴标作坊贴标,再对外供货。庭审中,被告人许某华说,他印刷的商标有苹果、华为、小米等品牌。
经鉴定,许某权等人生产销售的部分假冒品牌电池过流充电保护不符合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涉嫌伪劣产品。经查,许某权经营的两家网店共计销售假冒苹果品牌电池91万余元,此外警方还在许某权家中查获假冒苹果品牌电池15000余块,货值34万余元,其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20余万元。许某港和许某华还销售了贴华为、小米等其他品牌标识的电池,二人的非法经营数额约130余万元。
检察官助理陈冬冬告诉记者,本案中销售的假冒伪劣电池,成本价在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几名被告人的获利一般在20%- 30%左右。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三人提起公诉,同时就侵害不特定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一并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审查,要求几名被告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布警示公告、刊登致歉声明。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婷婷表示,经鉴定,这些电池缺少过流充电保护装置,这会导致电池在充电过程中,有爆炸、鼓包、漏液等风险。
最终,虹口区人民法院综合几名被告人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以及登报致歉等情节,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许某权、许某港、许某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至二十五万元不等,均适用缓刑。

由于涉案手机电池体积小巧,特别是会封装进手机内部使用,具有高度隐蔽性,更容易使消费者忽视其安全隐患。检察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尤其是锂电池类产品时,一定要从正规店铺以及平台上购买,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些销售渠道的销售价格和产品官方价格有显著差异,一定要向店家核实来源渠道,或商标授权情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编辑: | 刘黎明 |
| 视频编辑: | 潘文婷 |
| 责编: | 陈敏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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