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案件聚焦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轻食店前员工发帖称后厨环境脏乱差,是诽谤吗

2024-10-31 16:40:28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董冰茜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能发声,但并不意味着人人就能随心所欲地发表意见。而且很可能引来纠纷。


今年7月,一起有关名誉侵权的案件,在长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起源于2023年9月某社交平台上发布的一篇帖子,说是一家出售轻食、健康餐的餐饮店食品卫生问题严重,发帖人是这家店的前员工刘先生。



刘先生在离职10多天后发表了这篇帖子,帖子点赞量1300多,评论量300多。经过餐饮店投诉,平台下架了这篇帖子,但餐饮店认为帖子夸大事实、损害了店家利益,一纸诉状将发帖人刘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公开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32000元。


刘先生觉得,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法律明确赋予公民的舆论监督权,他没错。


那么,这篇帖子究竟是舆论监督,还是夸大诽谤呢?


法庭上,法官对于帖子全篇的措辞和涉及的内容逐一质证核实,关键点就在于,帖子的内容究竟是不是真实的。



原告方强调,市场监管部门曾到店里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并未发现涉嫌违法事实。被告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这个帖子的措辞,超出了一般监督的界限。


为了厘清这中间的界限,长宁区人民法院专门召开了一次内部讨论会,对此案的案情细节进行讨论分析。


法官们认为,被告提供的相应证据和证人证词、以及店铺评价等内容可以予以佐证。但同时,原告帖子中的一些措辞确实超出了一般范畴,存在滥用权利的情况。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案涉笔记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言论属于合法行使举报权和舆论监督权,不构成侵权。但是,被告的个别用词不当,超出了合理范畴,该侮辱、贬损性用词构成名誉侵权,被告应就舆论监督中的不当用词向原告道歉并承担合理费用损失2000元。而对于原告提出的因为帖子造成的营业额受损,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因果关系,没有支持。


案件了结了,但是法官对此的思考并没有结束。



针对此类民生关切而又日益增长的新型案件纠纷,是否能找寻到一些有效的治理方式,能够保护到公众和企业双方的合法利益呢?为此,办案法官特地前往华东政法大学,寻求专业人士进行商讨研究。


讨论中,法官和专家一致认为,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一方面,作为自媒体的普通民众应当更有法律意识;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负责内容发布的平台应当承担起相应责任。在综合研判法院、专家等等多面的建议之后,法官向社交平台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平台应当设置更为细致的审核分层体系,既能保护广大民众的监督权、知情权,也可以防范侵害企业名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更加良性互动的网络社交生态。

编辑: 赵沁蓝
责编: 沈雪颖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诽谤名誉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06
联合调查组通报湘雅医院研究生坠江离世
一眼看天下13小时前
00:52
伊朗一打撑不住了!日本释放8000万桶石油储备
时讯16小时前
01:43
联合国16位专家呼吁日本道歉 外交部回应
蓝厅之声2026/03/11
00:06
俄罗斯确认以军空袭黎境内俄大楼
时讯2026/03/10
00:23
高市早苗身体亮红灯?会议现场一度难以起身
时讯2026/03/13
00:32
莫慌!关于国际油价暴涨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声
权威发布13小时前
00:06
伊朗称袭击美军中东三大军事基地
时讯3天前
00:06
事关油价!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声
时讯13小时前
00:06
伊朗称打击美军4个空军基地 摧毁超80%重要设施
时讯19小时前
00:06
哈梅内伊次子上任 朝鲜表态
时讯2026/03/11
00:11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敢来伤害我 坚决打回去
时讯3天前
00:07
约30国发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联黎部队遭袭
时讯2026/03/12
00:24
全国人大代表杨小华:建议男女厕位按1比2设置
时讯2026/03/10
00:33
美官员曝:特朗普拒绝普京提议将伊朗浓缩铀运往俄罗斯
时讯3天前
00:05
重磅!三部法律,表决通过!
时讯2026/03/12
00:06
伊朗新任最高领袖穆杰塔巴:我看电视才得知当选
时讯2026/03/12
00:30
建议将物业管理条例改为服务条例 住建部采纳了
时讯2026/03/10
00:06
应越方邀请 王毅、王小洪、董军将赴越南
时讯2026/03/13
00:06
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人发表公开声明
时讯9小时前
00:34
代表建议:工作不满10年休5天年假规则该调整
时讯2026/03/1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