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联合江苏、浙江毗邻地区交通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了长三角联动联勤专项行动。
5月29日上午9点多,联合执法队伍在G2京沪高速绿地大道收费站出口处对过往的车辆开展执法检查。
“司机你好,今天长三角联合执法,这是我们的执法证请看一下。”一辆由上海开往安徽宿迁泗县的省际客运大巴被联合执法人员查出有站外揽客的行为。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十七大队中队长李俊杰指出:“这辆车出站结算单上面(记录的)车站出来是4个人,现在现场检查车上是有18个人,很明显是有14个人应该是在站外招揽上车的。”果然,经联合执法人员问询,这多出来的14名乘客,确实是在站外上车,还以每人130元的价格支付了车费。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经营者将面临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联合执法人员随后向驾驶员开具了通知书,要求企业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到案接受调查。当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9人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起。
据了解,近年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积极会同苏浙皖三地交通执法部门制定印发了《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协作示范点创建方案》等一系列方案。自2023年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陆续参与创建了13个联合执法协作示范点。G2京沪高速绿地大道收费站出口处便是其中之一。昆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花桥中队中队长袁秋华介绍:“这里过去20米的地方是上海和江苏的分界地带,这边(曾经)一直是我们执法的薄弱地带,像大巴车在这边违章上下客、非法营运等一系列的违法案件,时有(在)这边发生。所以我们也通过长三角一体化联合执法这个行动,常态化在这边开展执法。”
今年以来,长三角联合执法队伍已陆续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近20次,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4起,有力地维护了沪、苏、浙省界毗邻区域的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新闻发言人王旭峰透露,未来他们还将对线上信息互通和案件抄送机制,以及当事人处理案件时用到的“网上办”功能。做进一步优化。除此之外,他们还在与毗邻的交通执法部门研究和推进属地车辆、异地违法的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证据互认工作。
编辑: | 张羽飞 |
摄像: | 蒋琨 |
责编: | 师玉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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