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相约喝酒,1人不幸离世,先离开的两人有没有责任?法院最新判决给出答案。2023年初,孟某、段某、张某、杨某四人聚餐饮酒。期间段某没喝酒且最先离开,孟某饮酒但没劝酒,离开时张某、杨某也无异常。可之后包间传出吵闹摔杯声,10分钟后,醉酒且后脑流血的张某和杨某离开饭店。第二天张某被发现躺在小区门口,因失血过多身亡。
法院判定,先行离开的(段某、孟某)两人无责;而杨某在张某头部受伤后,没尽到照顾护送义务,需担55%责任,赔偿张某家属52万余元。
这个案件的判决也再次警示:聚会饮酒别劝酒,同伴不适要照顾,一旦疏忽酿悲剧,没法逃避要担责。
| 编辑: | 邓爱华 |
| 责编: | 陈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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