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

时讯

2022-04-10 15:10:31 上海市场监管

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


各“社区团购”组织者、相关经营者:


当前,“社区团购”为助力市民生活物资保障,解决保供“最后100米”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团购”价格行为,使“社区团购”更好满足市民需求,现结合近期相关价格投诉举报,提示如下:


一、加强价格自律,守法依规经营。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守法依规经营,根据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明码标价,真实说明信息。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


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和数量。其中,销售主副食品套餐,应当标明所含蔬菜、肉类、乳制品等品种、数量、规格(重量、体积)等与价格密切相关的具体明细信息。套餐内商品具体品种难以确定的,应列举套餐中可能包含的商品品种。


对于另行收取打包费、配送费等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优化组织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社区团购”组织者,要积极倾听百姓声音,持续优化团购组织管理,对相关经营者提交的行政许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明确售后服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协调解决漏发、错发、退款等问题。


对于因套餐内商品临时短缺等客观因素,发生套餐内商品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销售时发生变化的,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应在发货前提前告知消费者,并明确取消订单、退差价等方式,供消费者选择。


市场监管部门将综合运用提醒告诫、政策指导、诚信自律、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对“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监管。市民如发现“社区团购”涉嫌价格违法的,请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0日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探店”网红白冰偷税超900万元被查 税务部门公布案件细节
时讯2026/04/28
00:30
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做局”诱使6名未成年人吸毒
时讯2026/04/25
中国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访问上海:两岸必须完成和平统一的终极目标
浦江同舟2026/04/27
00:06
周乐伟主动投案 曾任格力集团董事长
时讯3天前
00:32
印尼获赠航母 将成亚洲第五个拥有航母的国家
时讯2天前
00:31
藏车子后备箱!男子从内地偷运51公斤盒饭回澳门
时讯2026/04/27
00:13
因说“斩首”赖清德被起诉 “馆长”二次开庭拒认罪
时讯3天前
00:06
谈判僵持之际!伊朗称将发动前所未有的军事行动
时讯3天前
01:31
特朗普告诉普京:帮我们之前,先结束自己的战争
环球交叉点2天前
01:41
公安部严禁“不合理考评指标” 编造假案为何屡禁不止
东方快评2026/04/26
00:37
美国富豪巨资非洲打猎 被5头大象当场踩死
时讯2026/04/25
00:15
郑丽文:对主张“台独”的 大陆绝不会手下留情
时讯2026/04/28
00:40
终结支付信贷捆绑!花呗 白条等面临重大调整
时讯2026/04/25
01:00
5.6折!3.37亿元!浙江老板正“捡漏”五星级酒店
时讯1天前
01:05
特朗普下达“击沉令” 战争又将一触即发?
子午观潮2026/04/25
01:52
上海医保新政落地!5月起配药这部分费用提高了
时讯13小时前
01:07
2万海员被困霍尔木兹 中国船员:刷国旗保命!
一眼看天下12小时前
00:06
王毅会见贝尔伯克:不能任由谁拳头硬谁说了算
时讯3天前
00:08
“向东看”!就在本周!这两国政要即将访华
时讯2026/04/27
00:06
受贿数额巨大!国家铁路局原局长费东斌被起诉
时讯2026/04/27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