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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航班延误薅数百万保费 构成诈骗吗?

2020-06-11 23:27:40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航班延误申请保险理赔,也会涉嫌刑事犯罪?近日,利用航班延误实施“保险诈骗”的李某,被南京警方抓捕,却引发了很大的争论。


曾有过航空服务类工作经历的李某,专挑一些延误率非常高的航班,然后再通过查询天气,“锁定”一些天气不好的航班,并通过4、5个亲朋好友的身份信息购买航班延误险,最高达40份之多。经初步统计,从2015年至2019年,李某通过此方式共遭遇航班延误近900次,获得理赔金近300万元。目前,李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过这起事件一经媒体报道,立刻引发广泛争议。有不少网友认为,李某是合理利用飞机延误险的规则,不应构成犯罪,相反是保险公司“输不起”。而在法律界,对于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也形成了两派观点。有律师认为,李某没有真正乘机,是通过虚构保险标的来进行恶意骗保,但也有律师认为,李某用真实信息购买保险并支付足额的对价,就已经完成了合法的缔约行为……


那么,李某犯罪了吗?她的行为又是否构成诈骗呢?


航班延误“天注定” 构成诈骗值得商榷


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律师胡雪表示,在本案中判定李某行为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关键在于,保险标的和保险事故是否是虚构的。在胡雪看来,航班延误险是一种相对特殊的商业保险行为,合同约定的保险对象既不是某种财产,也不是某个人的身体健康,而是航班是否延误或取消。如果这种现象发生,即构成保险事故。而且航班是否正常起降是客观存在的,不由某个人或某家公司说了算,完全取决于“天意”。因此,胡雪认为在本案中,航班延误险的保险标的和保险事故并非李某个人虚构。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李某虽然购买了机票,但并不是为了真正乘坐飞机,存在虚构事实的情形。对此,胡雪表示有待商榷。“买了机票而没乘坐飞机,并不属于违法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买机票都是为了乘坐飞机完成一次“真正的运输”,但也存在一些特例。比如,一些粉丝为了追星,会把该明星周围座位的机票都购买,这种故意买票而不坐的行为,并不等同于违法犯罪指称的“故意”。而作为航班延误险的赔付情形,如果需要每个购买机票的人必须乘坐飞机完成旅程,才能构成赔付条件的话,应该在保险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不犯罪≠不侵权


李某的案件与不久前一宗同样涉嫌骗保的案件颇为相似。今年3月17号,杭州某保险公司向南京警方报案,称近期发现航班延误险的大量集中性异常赔付。


经警方调查发现,江苏南京一位企业高管汤某,从2019年9月开始,利用在网上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预报信息,频繁订购有可能延误或取消的航班而不去乘坐,在半年时间内,获得航班延误险707笔赔付,共计141400元。目前汤某因涉嫌保险诈骗,被取保候审。


胡雪律师指出,两起案件存在很多共同点,但有一点不同值得关注。汤某是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购买的机票,即使不构成保险诈骗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汤某的行为也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而反观李某,他是以亲朋好友20多个身份证或护照号购买机票,如果其亲朋好友对购买机票知情,那么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根据目前警方通报,李某的亲朋好友对购买机票一事并不知情,李某多以购买理财产品为由骗取对方的信息,胡雪表示,此种情形在民事上属于一种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其购买机票属于无效合同。


漏洞百出的航班延误险


除了李某和汤某的案例之外,梳理相关新闻可以发现,利用航班延误险骗取保费的案例不在少数。而在一些网络论坛上,甚至还有专门的“航班延误险薅羊毛攻略”。那么,航班延误险为什么会屡次成为套利的对象呢?


所谓航班延误险,全称是“航班延误与取消损失保险”,属于定额给付型产品,一旦延误就可获取固定金额的赔偿,从数元到数千元不等。自2007年南方航空推出航班延误险之后,其他航空公司、保险公司等陆续跟进,2015年发展至高峰。根据“飞常准”披露的数据,3年内,国内主要的在线旅行社航班延误险销售量增长1700%左右。



虽然,这种新的险种给保险公司带来了不少新的利益增长,但是风险也与日俱增。近年来,因亏损、被骗保等原因,保险公司下架航班延误险产品的新闻屡见报端。这背后暴露出保险公司产品设计、行业竞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规范。


比如,在现实中,一个航班通常可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多份航班延误险,由于保险行业没有统一的航班延误险数据库,各保险公司之间的数据很难打通,保险公司很难在每个理赔案件中都去和同业进行核实。于是,一些“有心”的消费者就利用了这一点漏洞,购买多份航班延误险,使得一次获赔金额可达近万元。


此外,保险公司在理赔的审核环节也存在漏洞。据保险公司反欺诈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现在不少保险公司都采用线上简化理赔的方式,数据从航空公司直接传输,有时拿到的数据还不完整,由于缺乏人工核验、把关不严,保险公司在未掌握准确登机信息的情况下,就进行了理赔。



而这种简化理赔的漏洞,也与航班延误险的市场竞争密切相关。近年来,各家保险公司推出多种形式的航班延误险,以往需要延误半天以上才可以被赔付,如今延误2小时、延误1小时,甚至延误1分钟就可赔付的产品,都在市场上出现了。有的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还推出主动理赔形式的航班延误险,也就是说客户无需提交证明材料,保险公司根据系统内数据跟踪被保险人的延误情况,一旦达到理赔标准即可赔付。这种“省时省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航班延误险的审核漏洞。


在胡雪律师看来,像李某、汤某这样的极端薅羊毛行为,虽然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不应予以鼓励和提倡。而他们的行为所反映出的保险行业内部的问题和疏漏,同样值得警惕。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杨臻 郝苗苗)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航空延误险民事行为延误险骗保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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