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田永明强奸大嫂杀人未遂,出狱后施行报复时刺死见义勇为村民,今天,该案再审开庭。
1996年,时年20岁的田永明持刀威胁并强奸大嫂后,试图杀害大嫂未遂,被判有期徒刑9年。2002年11月,减刑后出狱不足四个月的田永明又持刀报复大嫂,同村的刘铭富路过时见义勇为,却被其连续捅刺致死。田永明在潜逃近20年后被抓获。
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其死缓两年。今天(1月21日)本案再审开庭时,检方建议改判“死立执”。田永明在庭上首次道歉,被害人儿子称无法接受,因为凶手“极其敷衍”,还曾说自己是过失致人死亡,强调是大嫂将被害人推向刀尖。
| 编辑: | 于一麦 |
| 责编: | 陈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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