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1月23日召开特别会议讨论伊朗人权状况。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贾桂德阐述中方立场,指出各国有权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反对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未经当事国同意强推国别人权机制,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
贾桂德强调,伊朗国内发生的事情本质是伊朗内政,应当由伊朗人民自主决定。中方一贯主张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法,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将本国意志强加于别国。国际社会应在尊重伊朗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前提下,支持伊朗政府和人民克服困难,保持国家稳定,维护正当权益。中方希望各方通过对话解决分歧,愿为此发挥建设性作用。
近期,伊朗国内局势引发广泛关注,应冰岛等国家要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举行此次特别会议。
| 编辑: | 杨诗劼 |
| 责编: | 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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