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看现场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三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还不改 无证醉驾将被重罚

2018-03-08 10:33:05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过年期间,亲朋好友难得在一起,喝上几杯,没问题,但不能任性。前不久,安徽绩溪县交警查到了一位奇葩的男子!


民警在上马石路段开展查缉酒驾行动。一台黑色小车见前方有交警查酒驾,掉头就想逃跑。



绩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徐国庆表示:“这人是从伏岭方向往绩溪县城的,当晚他喝了酒,为了防止被交警查到,还找了台车子在前面探路,只是两车距离太近,结果还是被交警当场抓获。”


 
想逃跑的司机姓章,他特意叫了辆车子在前面进行探路,结果还是被抓了个正着!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发现,章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章某带往交管大队进一步处理,这一查,民警被吓了一跳。


绩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徐国庆解释:“民警通过办案系统对章某进行查询,发现章某在2011年3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500元,2013年又因酒后驾驶,被罚款1500元, 2016年在浙江湖州打工的章某又再次酒驾被查,这一次,章某的驾驶证被吊销了。”

已经三次酒驾被查,不但被罚款、拘留,还吊销了驾驶证,教训应该足够深刻了。可是,任性的章某就是改不了贪杯的习惯,贪杯就贪杯吧,你不该无证、醉驾机动车呀!这一次,屡教不改的章某,将为自己的任性付出沉重的代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第二条规定: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经过血液检测,最终的结果是:章某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4.3 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绩溪县公安局将以危险驾驶罪对章某移送起诉。

(来源:安徽科教 编辑:陈佳雯)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安徽酒驾 酒驾 吊销驾驶证交警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7
接见俄乌前线士兵时 普京再公布大杀器“波塞冬”
时讯2025/10/29
03:20
锚点︱“秒”的定义,或将被中国科学家改写?
锚点2025/10/29
02:59
那些刻进 DNA里的动画,你还记得多少?(下)
影像上海2025/10/29
00:08
中印两军举行边境西段第23轮将军级会谈
时讯2025/10/29
00:15
生命有终 光影留痕 今年已有9位TVB老戏骨离世
时讯2025/10/28
01:03
死猪堆成山的罗定之问:监管为何“视而不见”?
东方快评2025/10/28
00:33
“没能带你走完‘这段路’有点小遗憾...”
上海温度2025/10/28
00:28
记者:考虑第三任期吗?特朗普:你说呢?
环球交叉点2025/10/28
07:30
《家国万里》第二集:向新而生 4
2025/10/28
20:59
甲午海战130周年直播特别报道4
2025/10/28
01:04
郑智化道歉了!风波平息但残障设施优化不能停止
时讯2025/10/27
00:08
感人一幕!王毅外长的手被巴勒斯坦代表紧紧握住
时讯2025/10/27
07:15
电商大促 清掉的是“库存”还是“诚信”
新闻放大镜2025/10/27
00:09
印度女医生自杀 手掌写遗书控诉警官多次性侵
时讯2025/10/26
00:54
阿庆爷叔看不懂了,足球比赛比的不是球
番茄鱼2025/10/26
00:24
上中路隧道一SUV发动机起火 消防到场前火已熄灭
看呀STV2025/10/26
00:08
游客长城刻字劝不住?警方:构成违法!已立案!
时讯2025/10/26
00:07
台当局举债200亿新台币买美战机 66架至今零交付
时讯2025/10/26
00:08
德国外长访华行程推迟 德方表示遗憾
时讯2025/10/25
00:34
非机动车“随大流” 这样转弯被撞 交警:你全责
看呀STV2025/10/23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