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颜值真的很重要吗?女前台因不化妆不梳头被公司辞退

时讯

2016-01-30 10:45:25 看看新闻

2015年11月3日,肖女士通过试用期并与公司签下三年劳动合同,但现在公司要辞退肖女士,公司人事部说:肖女士作为公司前台,从来不梳头不化妆,沟通过很多次就是不改,现在看劳动仲裁了,“法律让我们赔多少就赔多少”。


被辞退的理由肖女士完全不能接受!


2015年11月3日,她通过了公司的试用期成为了正式员工还与公司签下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现在公司在没有提前30天告知肖女士的情况下要单方面的解除合约,肖女士觉得公司应该对自己有个合理赔偿。


对于肖女士被辞退的原因,公司的人事部是这样回复的......


其实像肖女士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资料,人社局的仲裁委员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如果公司在合约期内单方面解除合约是要做以下赔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具体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如果合同未到期,合理补偿的标准为:至少1个月工资(正常月工资除外)。


网友评论:


我累个擦:前台就是给人看的,你搞个鬼样还怪公司。自己作死......


陌陌小爱:也是服了,不梳头!


眼迷离的秋天:妈呀,这个人事经理那脸油光的,那头发的颜色……无语!


勃Hope:就人事部这经理这形象,你还好意思说员工,崩溃了!


笨丫头傻傻爱:不化妆还能理解 为什么不梳头?也太邋遢了吧?


(来源:中国经济网)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女前台不化妆辞退

推荐视频

“探店”网红白冰偷税超900万元被查 税务部门公布案件细节
时讯2026/04/28
00:30
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做局”诱使6名未成年人吸毒
时讯2026/04/25
00:32
印尼获赠航母 将成亚洲第五个拥有航母的国家
时讯2天前
中国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访问上海:两岸必须完成和平统一的终极目标
浦江同舟2026/04/27
00:06
周乐伟主动投案 曾任格力集团董事长
时讯3天前
00:31
藏车子后备箱!男子从内地偷运51公斤盒饭回澳门
时讯2026/04/27
00:13
因说“斩首”赖清德被起诉 “馆长”二次开庭拒认罪
时讯3天前
00:06
谈判僵持之际!伊朗称将发动前所未有的军事行动
时讯3天前
01:31
特朗普告诉普京:帮我们之前,先结束自己的战争
环球交叉点2天前
01:41
公安部严禁“不合理考评指标” 编造假案为何屡禁不止
东方快评2026/04/26
01:52
上海医保新政落地!5月起配药这部分费用提高了
时讯1天前
00:37
美国富豪巨资非洲打猎 被5头大象当场踩死
时讯2026/04/25
01:07
2万海员被困霍尔木兹 中国船员:刷国旗保命!
一眼看天下1天前
00:15
郑丽文:对主张“台独”的 大陆绝不会手下留情
时讯2026/04/28
00:33
化州耀明糖厂:不要再送带叶带根掺铁的甘蔗来了
时讯9小时前
00:40
终结支付信贷捆绑!花呗 白条等面临重大调整
时讯2026/04/25
01:00
5.6折!3.37亿元!浙江老板正“捡漏”五星级酒店
时讯1天前
01:05
特朗普下达“击沉令” 战争又将一触即发?
子午观潮2026/04/25
00:07
亲自坐镇!整个外滩出行安全被"白衬衣"狠狠拿捏
时讯21小时前
00:06
王毅会见贝尔伯克:不能任由谁拳头硬谁说了算
时讯3天前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