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谷子经济成为新型消费现象的今天,围绕二次元IP周边商品的消费市场日益火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与人“拼团”,来购买这类周边商品。拼团参与者们在“拼团呀”等小程序上,选购好自己想要的商品后,直接通过付款码给组建群聊的所谓“团长”转账。不过,这项交易基本上完全依托信任,没有保障。近期,就有人大肆利用这份信任进行欺诈。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谷圈”内部发生过多起大型的代购跑路事件。其中,一个名为“谷子小卖部”的群主,收取了600多人的货款20多万元,却一年都没有发货。面对代购卷款跑路,受害者们只能曝光账号发避雷帖、封禁代购的支付账号,但很难真正追回损失。这些拼团“买谷”的链接,大多源自“拼团呀”微信小程序。几乎所有的拼团链接都在这里生成,所谓的团长则通过社交媒体“宣团”引流,将散落的爱好者们,聚进一个个微信或QQ群,完成下单。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开团门槛却低得惊人,只需要有微信号即可开团,对入驻团长的联系方式、实名认证等信息的审核非常宽松,“拼团买谷”的交易流程也发生在小程序之外,通常通过二维码或微信群内直接转账,这个过程称为“交肾”。有玩家告诉记者,一般拼团买谷的预售期长达3、4个月,通常是货还没收到,团长就解散了群聊、注销了微信账号,留给团友们只有一条希望渺茫的维权之路。此外,除了买卖程序上的漏洞给团长提供跑路机会,还有一些团长甚至会利用漏洞,涉嫌走私。

所谓“谷子”,其实是英文“Goods”的音译,指代一切漫画、动画、游戏、偶像等版权作品的周边商品。“谷子”承载着诸多情绪价值,交换“谷子”已成为年轻人一种新的社交方式。由于“谷子”多为海外原版或工厂定制,为平摊运输成本和降低定制价格,很多人选择拼团“吃谷”。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拼团买谷”的玩家都有相似的经历:团长跑路不发货、售后无门、钱款难以追回。
而在服务协议中,提供平台服务的平台一般都表示只是提供软件工具服务,并非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的提供方,也不是商品的销售方,就是为了划清平台与交易的关系。事实上,其商业模式却远不止技术工具那么简单。以“拼团呀”平台为例,据服务协议显示,平台还提供提现功能,用户有权在完成实名认证、绑定银行卡等流程后,使用“拼团呀”的提现功能,对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收入申请提现。“拼团呀”还收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

由此看来,“拼团呀”具有一定电子商务平台属性,它提供了个人或商家入驻、发布信息、信息撮合等功能,并通过收取会员费、吸引流量等方式获利。此外,从交易链路看,责任主体主要涉及三方:团长是核心交易方,消费者与团长构成直接买卖合同或委托合同关系。用户维权应首先锁定团长,同时可依据平台实际功能主张“拼团呀”运营方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
那么,这些上当受骗的拼团者维权成功的可能性高吗?“拼团买谷”这一产业链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律师游云庭今天在接受看看新闻Knews的采访时表示,这些受骗的高中生二次元爱好者在维权时往往面临实际困难,主要因为涉及金额较小,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所需的费用可能甚至高于损失本身。在传统电子商务平台上,若平台介入处理,或卖家在平台留有保证金,消费者还有机会挽回部分损失。但在当前讨论的平台中,情况则更为复杂。这个拼团的平台自我定位为“技术平台”,从而规避了电子商务平台应负的监管责任。然而从法律角度看,任何人均可组织团购销售商品,只要所售产品合法合规,代售海外动漫周边产品并不违反法律。问题在于,该平台上的“团长”通常通过小程序上架商品链接,但实际支付环节却发生在其外部,例如:通过二维码或微信群直接转账。这种支付方式与平台自身的设置密切相关。

游云庭表示,如果平台仅提供软件即服务,那么代收货款理论上需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此外,即便作为技术服务提供方,根据《网络安全法》等我国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平台仍负有监管义务,必须确保平台上不出现违法违规商品。在游云庭看来,这一产业链的症结在于平台藉“技术中立”之名回避了其在交易监管和支付合规方面应当承担的责任,客观上增加了消费者,尤其是年轻群体维权的难度。
据统计,近一年社交媒体有关“吃谷”“谷子”的互动量突破11亿次,《2025年谷子经济行业报告》数据显示,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突破2400亿元,2027年/将突破3000亿元大关。而有关“谷子”的价格和“谷圈”纷争的讨论也越来越多。事实上,拼团买谷被骗不是偶发事件,早在2023年“谷圈”内部发生了一起大型的代购跑路事件。一个名团长收取了六百多人的货款20余万元,却一年都没有发货。“团员买得少的是一两百元,多的是一两千元。”有拼团者告诉记者,“代购的谷子到底能不能到你的手上,靠的是信任和良知。”除了恶意的卷款跑单以外,也有群主代购时因为涉嫌违规走私,导致“谷子”被海关查获的情况。

针对拼团“吃谷”陷阱频现的问题,此前,中消协方面就曾发文称,受支付限制选择社交平台等私域进行交易,平台无法对交易进行全程监管,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并提醒未成年消费者避免绕开平台私下交易,更不要轻易扫描或点击陌生人提供的二维码、网络链接。
尽管“谷子”的买卖和设计生产环节中存在一些诱惑和无序行为,但是年轻群体的“谷子”消费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成长性消费偏好。然而,频频出现的跑路新闻,让我们不禁想问,为何监管仍然缺位?补全监管链条的难点在哪个环节?律师游云庭表示,拼团平台作为一种商业模式,确实具有一定的存在意义与商业定位,其运作灵活、成本较低的特点也为市场提供了多样性。然而,这类模式在小规模阶段尚可运转,一旦规模扩大,内在矛盾便会逐渐显现。例如,当有买家因受骗上当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中很可能认定该平台实际从事的是电子商务活动。此类判决结果,有可能击穿平台对自身“非电商”的身份设定,进而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游云庭看来,如果平台内频繁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而平台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则应当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受骗消费者数量逐渐增多,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也会随之关注。若平台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监管部门通常会要求其进行整改,使其符合《电子商务法》对平台的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将不得不补全其在法律层面的电子商务主体要件,完善运营机制。
目前,许多拼团平台将自身定位为“技术平台”,而非电子商务经营者。然而,对其性质具有认定权的,往往是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如果消费者投诉持续增加,可能引发更多损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公共利益的事件,监管力量便会介入,并要求平台建立并落实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因此,拼团平台在追求灵活性与低成本的同时,也需正视其随着规模扩大所面临的法律与监管风险,主动完善责任机制,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 编辑: | 陈昱卉 游玮 |
| 责编: | 彭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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