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16岁,欢迎报警”——近日江西万载县多名未成年人参与殴打、霸凌,施暴者嚣张言论引发热议。结果,6名施暴者虽被处行政拘留,但碍于年龄不予执行,受害者却要承受身心的巨大创伤,还有多段视频显示同一伙人对其他孩子施以暴行。网友愤怒质疑:处理结果正如施暴者预期,岂不是又印证了他们的炫耀和叫嚣?
年龄本不应是霸凌者的“免罚金牌”,但近年来,随着类似案例的增加、网络传播的发展,未成年人“0代价”作恶的现实事件不胜枚举,违法犯罪行为数量也有所增长。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超过10万,同比上升4.3%。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8类重罪承担刑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强调“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初衷是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避免一罚了之。然而,许多未成年人早已摸透法律底线,将年龄当作肆意妄为的资本,而这种“暴力示范”经过网络扩散后,还可能诱发更多模仿,形成恶性循环。
面对越来越多孩子公开炫耀“低龄免罪”的荒诞现实,法律必须与时俱进,对知法犯法的未成年“恶魔”严肃处理,多管齐下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追责机制、强化家校联动预警、积极督促失职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并对未成年暴力苗头及早发现和干预。希望更多进步性的司法尝试,能在歧途之初就为广大未成年人亮明底线,切勿让法律保护成为暴力滋生的土壤。
编辑: | 卫思冰 |
责编: | 杜梦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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