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提请审议

时讯

2017-12-22 11:10:21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今天上午,人民陪审员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首次提交审议。


今后,人民陪审员将在法庭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谁能成为陪审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说明时表示,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力量,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也是人民法院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有力保证。


现在知道你有多重要了吧~


是不是有一点心动,想成为一名陪审员?


那么要具备哪些条件,才有可能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呢?



其中,提出“年满二十八周岁”,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陪审员富有社会阅历、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


而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有这些: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陪审员是怎么选出来的?


随机抽选是人民陪审员产生的一般途径,因审判活动需要,一定比例的人民陪审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


草案还明确,“人民陪审员从符合条件的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而不是从选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


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向基层人民法院提供当地常住居民名单,并根据其掌握的犯罪记录信息对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审核。


陪审模式是什么样的?




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事项?


为了让更多的公民有可能参与到审判活动中,草案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一般不得连任。


此外,为了有效防止“驻庭陪审员”等的出现,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与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并向社会公告。


此外,草案还明确,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审员或法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周强表示,这一规定赋予了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对等的审判权力,同时又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陪审员 单行法律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10
谦称“新人”登台行抱拳礼 62岁李连杰将出演短剧
时讯3天前
00:43
《解放军报》连续第三天发文 再评张又侠被查!
时讯2天前
00:06
国务院决定:免去曾国卫职务
时讯2026/01/27
00:07
张又侠、刘振立被查 军报再发声!
时讯3天前
00:08
62岁演员甄子丹获颁荣誉博士 谈香港电影业萎缩
时讯2026/01/27
00:24
委内瑞拉代总统:让伤害我们的人留在华盛顿!
环球交叉点2026/01/29
00:56
黄金创下40年来最大单日跌幅!原因直指特朗普
时讯3天前
00:07
重磅!特朗普宣布:他将担任下一任美联储主席
时讯2026/01/30
00:46
公安局原副局长入股情色场所参与分红还通风报信
时讯3天前
00:38
《解放军报》连续第4天发文反腐:清除拦路虎!
时讯1天前
00:08
惊险!美国捕蛇人被92公斤巨蟒缠住拖行
看现场2026/01/29
00:28
致1死1伤!武汉通报地铁工地龙门吊倒塌砸中轿车
时讯2天前
00:20
鸠山由纪夫表态强调:高市应撤回错误言论并道歉
时讯2026/01/27
00:09
俄方邀请泽连斯基:莫斯科见普京!我们保障安全
时讯2026/01/29
01:33
招惹我就弄死你?太原一国企董事长打人被行拘
时讯2026/01/27
00:06
打虎!正部级孙绍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时讯2026/01/29
01:54
“血汗钱”不翼而飞 银行“甩锅”谁来说不?
子午观潮3天前
00:07
解放军报:军队越反腐越坚强越纯洁越有战斗力
时讯2026/01/30
00:06
中国第四艘航母建造进展如何?国防部回应了
时讯2026/01/29
00:15
东方卫视马年春晚神仙阵容官宣!
番茄鱼1天前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