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提前返岗,生育津贴要退吗?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给出了答案: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可同时获取,也就是说不用退!
当事人刘某与公司法人王某曾就产假事宜达成一致,产假期间可以在家办公,有事就去单位半天,相应假期往后延。刘某顺利生育后,相关部门核准支付其生育津贴约2.6万元。此后5个多月王某多次给刘某安排工作,公司每月向其发放工资。之后双方发生争议,公司诉至法院,称刘某在产假期间同时领取了生育津贴和工资,属于重复收入,应当退还生育津贴。
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生育津贴属于国家生育保险待遇,而产假工资属于工资待遇。女职工放弃产假提前返岗是爱岗敬业,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合情合理合法。两者并不矛盾,单位无权要求返还。
编辑: | 潘桑榆 |
责编: |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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